而后的工作就是研制阶段:初步方案的设计、深化方案的设计、研制任务书的下达、初步技术设计、深化技术设计等等。其中每一个节点都必须进行评审和审查,如果未能通过审查,则不能进入下一步工作。在审查的各个环节,部队均参与其中作为审查方,可以从作战使用及日常使用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被审查方必须对审查方提出的意见进行落实。可以说,在舰船型号研制的全部过程中,使用部队的意见都能得到尊重和执行。
接下来就是建造厂方的建造工作,该过程主要有厂方完成。对于军舰而言,部队更多参与的是建造完成后的试航工作。试验、试航过程过程中,部队全面参与,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由军方代表对试航结果做出判定。
但在这一个过程中,部队的主要工作还是熟悉装备的操作使用,船厂的培训机构对部队的操作使用进行实操培训和考核,实操考核未通过者无法取得证书,也意味着无法上岗,这些都是海军《接舰工作条令》中明确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