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糟糕的是,随后英国也加入这一计划,提出发展一种超音速短距起飞垂直降落战斗机来取代“海鹞”式战斗机的要求。也就是说,F-35自设计之初就是把空军、海军和海军陆战队三个军种的要求杂糅到一起而成的“怪胎”。
由于三方设计要求互相矛盾,导致F-35在研制过程中反复出现“面多加水,水多加面”的情况,结果导致目前F-35非但未能实现三军都能满意,反而让其三个子型号之间差异越来愈大、通用性越来越低。发展至今,F-35的三个型号之间的通用性已经成为笑话,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海军考虑取消这种本来就不能满足自身要求的战斗机的订单,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了。
事实上,历史并非没有过能同时满足三个军种不同要求的战机。上世纪50年代,美国海军在选中F4H“鬼怪”式战斗机作为新一代舰载战斗机主力机型后,时任美国国防部长罗伯特·麦克纳马拉基于统一装备型号以节约后勤成本的考虑,责令美国空军也采用“鬼怪”式战斗机。
经过认真进行设计修改后,“鬼怪”也被美国空军所采纳,并赋予F-110的编号。同时,美国海军陆战队也装备了“鬼怪”战斗机。而这种“鬼怪”战斗机,便是美国三军统一军用航空器编号体系后著名的F-4战斗机。截至目前,虽然美国三军中的“鬼怪”早已完全退役,然而在多个国家/地区的空军中该机仍然是主力机型之一。
F-111B舰载战斗机的发展失败证明,一味追求通用性往往适得其反
但这种各方皆大欢喜的局面,实在是凤毛麟角。在美国三军共同装备“鬼怪”式的同时,英国海军和空军也开始共同推进P.1127“鹞”式项目。但由于空军需要一种可,而海军需要的则是满足舰队防空需求的超音速垂直起降战斗机,最终二者因需求差异太大不欢而散,而发展到最后“鹞”式也不得不改为空军的“鹞”式和海军的“海鹞”式两个仅有部分通用的项目。
在发展“鬼怪”式的后继机型时,美国空军和海军也没能实现善终。美国空军的F-111战斗轰炸机因空袭利比亚的“黄金峡谷”行动而一举成名,但鲜为人知的是F-111在发展初期曾经有过代号F-111B的海军舰载防空型。
与“鹞”式的发展历程相比,F-111的结果更加失败——虽然空军型的F-111A最终装备美国空军并进行了多次改进,还曾经出口到澳大利亚,但海军型的F-111B则半途夭折,仅建造了一架原型机便停止发展。
歼20上舰示意图
其后,虽然美国海军的F-14战斗机事实上继承了F-111B的诸多技术,然而美国空军却同样没有采用F-14而是另外发展了F-15;随后的低端战斗机选型中,海军也没有采用空军的F-16而是在YF-17的基础上发展了全新的F/A-18。
截止今年上半年,F-35项目已经耗费掉了美军约1000亿美元的资金。考虑到目前美军仅有约100架F-35服役,这个资金数目已经不能简单用惊人来形容。即使仍然有加入F-35采购大军的国家/地区充当“冤大头”,F-35这头吞金兽未来还要消耗掉美军多少预算也绝对没有一个值得乐观的预期。
这在让美国国防部和军方叫苦不迭的同时,也给我们提了一个醒:在武器研发过程中,虽然通用性十分重要,但在必须“术业有专攻”时,通用性必须让步于专业性,尤其在作战飞机方面更是如此。我国海军在舰载机选择时没有直接将歼-11搬上航空母舰,而是参考苏-33的设计经验在歼-11B基础上另行发展歼-15,这显然是考虑了舰载机的特殊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同样,在未来发展第五代舰载战斗机时,也不应盲目追求“空海同型”,无论是歼-20还是FC-31都只能成为新型舰载机的设计基础。认清自身技术水平、明确任务需求,才能最终发展出适合自身的武器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