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政策制度对强血性的调节作用
古人云:“合军聚众,务在激气。”有效激发血性,与政策制度的完善、军人合理需要的满足、社会对战争和军人的态度等密切相关,必须在优化政策制度、荣誉激励和社会环境上下功夫。
强化政策制度保障。红军在物质严重匮乏时,仍积极改善官兵经济状况,颁布《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调动官兵作战积极性。新形势下,为激发战斗精神提供政策制度保障,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问题。要从政策制度层面研究改善官兵的福利待遇,解决转业退伍安置难、伤病残军人移交难、退休干部安置难、吸引保留人才难等问题,协力解决少数官兵忧后路、忧后院、忧后代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提振军心士气;着眼探索形成战斗精神培育的长效机制,及时把部队成功经验纳入规章制度,完善实施、检查、评估、保障等方面的制度,促进战斗精神培育的常态坚持、科学有效。
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和军人使命感、荣誉感。军事职业不应当只成为供人谋生的职业,而应当成为受人尊敬的崇高事业。我党我军历来重视在政治上、经济上保障军人社会地位。“人民子弟兵”、“最可爱的人”等,就是我军社会地位的生动写照。新形势下要健全军事职业发展机制和待遇保障体系,让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构建完善军人荣誉制度体系,突出强军打赢的导向,实施军人荣誉分类管理,激发官兵崇尚荣誉、献身使命的精神动力;在全社会树立关心国防、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深化国防教育改革,改进涉军舆论宣传,引导人们尊重、缅怀为国为民牺牲的英雄烈士,批驳各种抹黑英雄人物、歪曲革命历史的行径,激发官兵挥洒血性的豪情壮志。
有血性,是革命军人的本色,是强军胜战的呼唤,是新型军事人才的标准。广大官兵要自觉在强军实践中培育舍身报国战斗信念、敢打必胜战斗血性、团结协作战斗品格、沉稳坚韧战斗心理、英勇顽强战斗作风,争做有血性的新一代革命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