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解放军士兵作战训练
吴武民
“小王不服连里对他的处分,要‘状告’连长啦!”驻滇某装甲旅一连最近爆出重大新闻。
小王是一连的新战士,前不久他外出遇到在驻地打工的同乡小黄,不好推辞,席间喝了一杯酒。归队后,连长见他脸色通红,口有酒气,当众对他进行批评。由于连长语气生硬,小王感到委屈,忍不住申辩了几句。连长见状更是火冒三丈,当即宣布给予小王警告处分一次。
“我一滴酒下肚脸就红,并没有酗酒,可连长却以酗酒为由处分我,我不服!”小王找来纪律条令,打算进行申诉。消息传开后,战友们纷纷来劝他。有的说,一个新战士还敢“告状”,不知天高地厚。还有的说,战士动不动就向上“告状”,长此以往,还不乱套了?也有人提醒小王,就算申诉成功,但得罪了领导,日后领导会给穿“小鞋”。
面对连队官兵的议论,小王焉了,只好把申诉信收了起来。
没多久,到一连调研的旅政委顾建欣得知此事,经过调查核实,为小王申了“冤”。同时,顾建欣也陷入了沉思:还有多少战士面对不合理处分忍气吞声呢?他带领政治机关对基层连队实施处分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自2000年来,受处分战士共16人,其中6人对处分不服,但都没提出申诉。
《纪律条令》明确规定,申诉是军人的民主权利,认为给自己的处分不当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提出申诉。该旅组织官兵重点学习《纪律条令》的有关章节,同时组织全旅干部围绕“战士忍气吞声有何负面影响”等问题进行讨论,引导广大干部转变观念,正确对待战士的申诉,维护战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