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时,李洁提出孟超在悔过的同时,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在量刑时从轻或减轻处罚。依据刑法第六十八条和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犯罪分子一般立功内容包括: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孟超救人,应该属于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实践中也有因此获得从轻判决的案例”。但是二审时法院没有认定其为立功,认为这仅仅是孟超表现较好的证明,不能因此从轻处罚。
孟超的辩护律师和家属曾经多次试图联系王永丽,希望她能站出来为孟超说句“公道话”,记者发稿前,也试图联系王永丽了解她的想法,但是都没有成功。王立杰告诉记者,今年初,根据检察官的建议,学校已对王永丽作出“双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