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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自称病人女儿致治疗延误 家属起诉医院索赔

来源:法制晚报 时间:2010-11-01 22:47:41

  

保姆自称病人女儿致治疗延误家属起诉医院索赔

 

  在法庭上,《经济与法》的视频被当成证据播放,下面坐着的是老人的子女(左、中) 摄/记者付中

  本报讯 (记者付中)老人生命垂危,保姆自称是其女儿,让医院不再抢救,医院在没有审核保姆身份的情况下听了话,老人之后死亡。

  为此,老人的子女起诉医院并索赔。今天,大兴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死者楼某的子女诉称,2008年10月11日上午,父亲因病被120急救车送往大兴区红星医院,次日凌晨死亡。红星医院未核实陪同人员周某身份,即同意了周某不再对老人进行输液和药物治疗的要求。

  同时,医院没有在医疗病历中写明患者因何原因导致病重,以及对该病重的病人采用何种抢救方法,只是给予吸氧、心电监护,可见并没有对患者对症下药。

  子女们认为,正因为医院的不作为,致使患者延误了治疗时机,子女也未能在老人生前见其最后一面,造成终身遗憾。为此,起诉到法院要求医院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赔偿费等50万元。

  法庭上医院辩称,死者去世时83岁,医生当初询问过周某身份,其自称是女儿,但随母亲姓。在治疗过程中医生多次询问过周某身份,周某一直坚称自己是老人的女儿。由于周某不接受抢救,最终导致楼某死亡。“医疗机构只有诊疗职能,没有核实身份的法律规定和职责。”医院的代理人说。她还表示,楼某入院的时候病情严重,需要进一步进行检查,由于周某拒绝配合,由此导致的后果不应由医院承担。

  院方认为,根据现有的卫生法律法规,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要对陪护人员的身份进行审核。而且在急救车上,医护人员也听见周某在喊“爸爸你醒醒”。“患者到医院救治的时候,生命体征已经非常微弱。如果家属选择放弃,是非常符合医学伦理的。”医院代理人说。

  曾报道过该事件的《经济与法》的视频节目被拿到法庭上当做证据播放。记者从中了解到,50多岁的周某是老人“不知道从哪儿找来的”保姆。接受采访时,周某表示“为了照顾老人需要”,“和爸爸睡在一起”。

  她还对电视记者说,之所以拒绝继续抢救,是因为自己分不清休克和死亡的区别。“我听医生说老人已经休克几分钟了,我想那就不治了吧!”她说。

  老人的子女表示,事发后,周某没有主动告诉他们老人去世的事情。了解到真相后,他们发现家里的现金和贵重物品都不见了,房产证也到了保姆的名下,家里留下多张周某打出的欠条。

  保姆周某还称,老人以5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自己。据悉,老人的子女已将周某的行为向警方报案。

作者:付中  责任编辑:蔡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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