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9日,北京新东方昌平外国语学校发生一起命案,高一女生姚同学被该校另一班级同学王某哲残忍杀害。20日7时左右,姚同学遗体被该校搜寻人员在教学楼601室发现,几乎与此同时,犯罪嫌疑人王某哲(17岁,北京市人)向警方自首。6月26日,法制中国新闻网、中国网、中国日报网、一点资讯等网络媒体以《北京昌平:雷洋案发地再发校园命案死者家属有话说》进行了报道和转载,引发了强烈反响。据受害者姚同学的家属李女士反映,这一本不复杂的案件,目前侦破工作却几乎陷于停滞,她希望北京市和昌平区警方能够给个说法。
重新尸检没有时间表
根据警方提供的第一次尸检结果,姚同学是被王某哲勒住脖子窒息而死,而其他死亡细节,诸如具体的死亡时间?身体是否受到了钝器、利器攻击?身体其他部位是否受到伤害等与检验结论直接相关的重要问题均没有定论。尸检结论中最基本的一项内容就是确定死亡的大致时间,而昌平警方指定的法医鉴定机构却不能给出明确的答案。这一略显草率和业余的鉴定结果,显然让李女士无法接受。
为查明真相,李女士于6月12日向昌平警方提出对姚同学遗体进行重新鉴定的申请,并提供了两家北京的司法鉴定机构名单,两家鉴定机构起初均表示同意,但与昌平警方沟通后却双双拒绝,前后态度变化之大令人深思。无奈之下,李女士只得联系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拟由其担任相关鉴定工作,也得到了昌平警方的口头允许,相关专家队伍已组建完毕,原定于6月28日左右对姚同学遗体进行重新鉴定。但在相关委托手续办理过程中,李女士忽然接到通知,本案已移交北京市公安局主办侦查,李女士立即就重新尸检事宜与北京市公安局主办人李警官接洽,却没有任何回音,何时重新鉴定变得遥遥无期,这让李女士无法理解,既深感沮丧,也极为愤怒。
对刘同学侦查尚无确定消息
案发后,李女士调取了女儿的手机通话记录。李女士发现,刘同学与姚同学平时基本没有电话交流,案发前一月内仅有一次通话记录,但在案发当晚(5月19日)21时左右,刘同学却极其反常地与姚同学连续通话2次。 20日7时左右,正是刘同学与丛同学作为第一发现人,在教学楼601教室内发现了姚同学遗体;几乎与此同时,犯罪嫌疑人王某哲电话向警方自首。案发后,刘同学十几天不到校上课,声称精神受了刺激和惊吓,也拒绝接受警方的传讯。以上诸多疑点,很难排除刘同学在该案中没有关联。李女士已将以上疑点提交给警方,但目前依然没有任何回应。
案件侦查阶段需要遵守保密原则,侦查机关不得随意透露案件的侦查细节。但是“客观全面”是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之一。如果不对刘同学的反常行为进行深入侦查,则难以确保该案“客观全面”!
如何到达601教学楼案发现场
姚同学所在的教室在教学楼五楼的中部,嫌疑人王某哲的教室在教学楼五楼的西部,案发现场在教学楼六楼东部最北侧。601教室一直没有做教室使用,曾计划作为老师办公室改成了话剧排练室,是整个教学楼唯一没有监控的教室。
据老师称,在辨认601教室斜上方的监控时,发现19日晚姚同学手里拿着手机,边走边看手机自行进入的601教室。魏老师反映过,有个男生曾看见过王某哲和姚同学在601教室。
姚同学为什么在下了晚自习后直接去了601教室。是王某哲叫去的,还是王某哲通过其他同学叫去的或骗去的,目前都不能证明。
按照刑事案件侦查的“客观全面”原则,如果上述疑问不能排除难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只有查清姚同学如何进入601教室、王某哲为何选择601教室、魏老师反映的男生看到了什么情形才能还原该案的的案发细节,还原案件真相。
受害人家属质疑警方态度
“女法官马彩云被杀案”“雷洋案”让昌平警方迅速处于全国舆论关注的风口浪尖,重压之下,如何处理“姚同学被杀案”,无疑是对当地警方的另一严峻考验。李女士说,王某哲5月20日上午7时左右电话投案,昌平警方接近11时才赶到医院接受其自首,这段时间警方在干什么?案件移交北京市公安局之后,受害者家属无法直接联系到主办警官,重新鉴定申请至今没有明确的回复。她希望北京市公安局能够站出来,回应社会关切,给她一个明确的答复。
花季女生姚同学泉下期待真相
受害者家属提出疑问的目的是还原案件真相,警方侦查的目的也是依法追究犯罪。在最终目的相向的情况下,我网呼吁,请北京市警方依法独立行使侦查权,以完整的证据链条印证案件的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