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7日,濮阳市华龙区政府再次纠集城管、中原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和雇佣的社会人员约100余人,在濮阳市华龙区金桥、百姓家居商场门口集结,展开大规模的拆迁行动。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据家居商场的商户反映,我们已经习惯了。以前的几次强烈进攻与对抗终以无果而退。然而这次的规模远不如2015年的强大和轰动,当时曾有公安、消防、城管执法局、地税、工商、督察局、检察院、宣传部、政府办、国土局、法院、武装部、120救护车共13个部门,还有社会人员、保安等力量参与的强大团队,并且消防部门封闭商场大门,商户和群众无法出入,最后因商户和东白仓村民的抵制,政府方面拿不出合法的理由最后不了了之。
开发商焦急如焚,群众的抵制将开发商陷入泥潭,进退不得,政府几次参与无终而果。
华龙区政府被指参与的商业拆迁
被拆迁的商户讲:“拆迁不是政府的职能,真要手续合法,完全按照程序,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由于拆迁的合法手续有漏洞,政府不能向法院提起申请,于是出现政府主导拆迁,对不愿意拆除搬迁的商户死缠乱打,纠缠不休。”
据了解,东白仓家具商场是历史遗留产物, 2015年期间,被政府派来拆迁的各部门以年检等理由骗走。对商场的拆迁似乎是一种车轮战术。 2015年5月28日的拆迁组成单位有区公安、消防、城管执法局、地税、工商、督察局、检察院、宣传部、政府办、国土局、法院、武装部、120急救等部门。更有甚者,华龙区地税局以偷漏税要求商场业主要求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然而当商场业主带着钱去地税局缴纳时,地税局没有对应的缴税入口,不能授理该税款,却还要商场业主一直缴纳滞纳金。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只有中原路街道办事处陈善华在现场指挥。城管、街道办工作人员和保安在商场门口,保安城管三五一群四五一堆的在商场门口闲聊,并没有去给商户做思想工作,也没有去了解商场业主的诉求。
据城管内部人士透露,领导让我们来,我们就过来,真要去强拆商场会和我们拼命。
中原路街道办事处陈善华书记说,这次拆违主要是做商户和商场业主的思想工作。
在现场记者看到濮阳市华龙区城管执法局和华龙区中原街道办事处联合下发关于商户搬迁的告知书,在这份没有加印两家单位公章的告知书上显示。记者向街道办事处工作人询问,为什么不盖章,对方说是广告传单不用盖章。
正常的拆迁活动,政府没有散发小广告的职能,更没有这个张贴小广告的必要。
为区别于2015年的高压态势,这次拆迁在整体力度上减弱,但在形式上又出新招,在商场东侧的空地上搭建两个绿色帐篷,挂出了中心公园拆迁指挥部的红条幅。并且用大喇叭广播通知商户,先搬迁的给货币奖励,不搬迁后果自负。
开发商和商户博弈
开发商为了在黄金地段开发地产牟取暴利,必然要拔掉地上的一切阻拦,双方博弈的背后只是利益之争。双方谈好赔偿,各走各路。然而让人不解的是,华龙区政府和中原路街道办却粉墨登场。
据知情人透露,政府拆迁的地块,是东白仓村民的集体耕地,不明不白被征占后,原来规划的是占地800多亩的公园,之后被逐步分割,变成为房地产开发项目。背后推手和已落马的军中巨贪谷俊山家族势力有关。
此次要拆迁的金桥、百姓家具广场和周围的土地占地有300多亩,该地块被开发商看中,想以建设中心公园之名,建设地下两层购物商场。为了顺利拆迁,华龙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王世峰任拆迁总指挥的拆迁领导小组,华龙区政府从各职能部门抽调人手参与拆迁工作,全力帮助开发商征地。
东白仓村民还向记者介绍,此次征地,名义上是建中心公园人防广场,实际却在搞购物广场,对外出售商业房产,说白了这就是利益作怪。
中原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程善华说,该市场的拆迁只有补偿没有赔偿,拆除后建设的地下商场,开发商不对外出售,自持物业,只对外出租。
中原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和村民代表谈拆迁补偿,但价格一直是核心问题,双方目标价位差距较大。
东白仓村民谷同伟说,我们不要最高,只要求和附近同等性质的建筑同样的价位的补偿。拆了我们的市场,占了我们的口粮地,建成的市场又高价租给我们,农民怎就这么该死!
该市场由来已久,最早华龙区政府将市场所在地的土地出租给予饭店建设蒙古风情饭店,后由于该饭店经营惨淡,最后倒闭停业,给村民留下个烂摊子,租金收不回来,地也不能种,后来在几个村民的张罗下,将该土地投资翻修房屋,平整土地,群众在土地上发展自主经营。
历史总是重复的,神奇的5月,2015年5月和2016年5月在同样的地方上演同样的场景戏,还是同样的主角和配角。
两次大规模的拆迁都发生在5月,如果这次还未得手,下一次大规模的进攻是不是又是五月。开发商焦急万分,一个项目已经拖延三年,已经投入大量资金,却迟迟开不了工。据知情人透露消息,2016年的这次拆迁行动开发商给予1000万元的支持和赞助,于是才有了拆迁指挥部桌上雇佣保安的协议那一幕荒唐的闹剧。
维护尊重双方利益破解拆迁难题的妙药良方
“政府出政策,开发商出资金”的城市改造的模式逐渐形成,拆迁的外部矛盾由此出现,拆迁纠纷演变为拆迁户、开发商和政府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了不得不正视的问题。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应当是有限政府,要求政府的职能仅限于提供市场无法有效提供的公共物品。在城市建设中,政府的基本职能在于土地利用规划和用途管制,只有在特定公共目的需要的情况下,才能剥夺私人的土地权利。换言之,对于商业经营目的的拆迁,是否拆迁、补偿多少、如何安置等拆迁事务本质上是一个民事合同关系,完全是开发商和被拆迁户自己的事情,应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根本就不应由政府包揽。
很显然,如何理解政府的职能定位,是把握房屋拆迁问题的关键。
濮阳市中心公园项目,是整个房地产开发中的一小部分,并且商场拆除后建设的是地下商场。华龙区政府打着中心公园的名义,名为公益拆迁利国利民,实质却仍然是商业拆迁,谋取利润。
华龙区高价卖地给地产开发商进行商业开发,开发商高价租售,是村民抵制拆迁的根本原因。
华龙区政府为了获取土地出让收益,通过重新规划和旧城改造,改善城市面貌是地方政府积极推动拆迁工作的一个良好出发点,但利用拆迁将城市土地高价出让给开发商以取得丰厚收益则是隐藏在良好出发点背后一个实实在在的利益诱因。从而,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和开发商的给付报价(包括土地出让金和补偿费用)之间就建立起直接联系。在拆迁成本相对不变的情况下,开发商给被拆迁户的相关补偿费用越低,就越有可能给付政府更多的土地出让金(尽管开发商并不必然将剩余资金全部上交政府,但政府仍可以通过税收等其他方式获得收益)。因此,以总体上看地方政府的经济立场同开发商利益正相关,并偏好与之结成利益共同体一同推进拆迁改造工作。
官员追求政绩,是拆迁中的显性利益。在推动实现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中,城市建设的速度日益加快,“发展是硬道理”的口号将各级政府干部的政绩激情鼓动得空前高涨。地方官员们不管是出于为当地谋求更大公共利益,还是为其个人的政治前途着想,都迫切需要表现出显著的工作成果。这种追求政绩的利益驱动最好的实现方式之一,就是大力推进看得见、摸得着、叫得响的城市开发改造工程,至于它们究竟能不能给人们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反而成为第二位的考量。许多地方官员因凭借各式各样的“形象工程”和“短期行为”得到了更高的官位与私利,其中不乏脱离实际、主观蛮干、竭泽而渔、盲目开发建设,最终闹得天怒人怨。
东白仓村民不同意搬迁的联名签字表
拆迁指挥部
为有效解决房屋拆迁过程中的矛盾,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拆迁过程中各方利益的关系,有人主张,要明确区分公益性拆迁和商业性拆迁,将政府介入和强制拆迁限制在公益性拆迁的范围之内,政府应从商业性拆迁活动中退出。
房屋拆迁本来应当是好事:加快城市化发展,实现公共利益;为开发商提供投资和赚取利润的重要途径,实现商业价值。从房屋拆迁的诸多纠纷所反映出的问题来看,许多被拆迁户并不是反对拆迁,而是对拆迁补偿和相关安置不满,尤其是有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法律意识淡漠,违法拆迁、超范围拆迁、野蛮拆迁等,激起被拆迁户的愤慨,也严重损害了政府权威和威信。
比如说在这次濮阳家居商场拆迁事件中,以公共利益,建设城市中心公园为由,将“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置于严峻对峙的状态,几次拆迁无终而果,目前打着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拆迁侵权的现象之普遍、之严重,值得我们深入反思的。
文 刘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