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湘报湖南江永讯(首席记者 习羽)最近,各大网站、论坛均出现了一篇名为《江永县法官唐兆祥(常)伙同情妇骗取信任借钱50万不还,罪孽!》的帖子,举报人何永德称,他可能陷入了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中,江永县人民法院法院唐兆常妻子从其手中借走50万一直未还,目前法官唐兆常对这笔借款矢口否认,而何永德因为这外借的50万元不得不支付高额利息,背上了沉重负担。
50万借款被法官女朋友汇给了其前妻
举报人何永德告诉新湘报,2012年,他因为儿子的事情经人介绍认识了江永县人民法院法官唐兆常。
“唐兆常50来岁的样子,有妻子,有一儿子已成年。”何永德透露,因为有求于唐兆常,2013、2014年,何永德多次陪唐兆德和一名叫欧阳运艳的女子去广西恭城等地游玩。
何永德称,2014年,唐兆常又找到他,说其打算在本县工业园搞地皮开厂,并邀何永德与欧阳运艳一同到广东省东莞、江门市等地看机械设备。
取得何永德信任后,唐兆常和欧阳运艳称想以每亩9万多元的价格买40亩地,共需400万左右的资金,希望何永德能想办法借款周转几天。何永德称自己没钱,欧阳运艳说那就先向别人借,付利息就是了。
2014年5月,何永德从朋友处先后两次融得资金50万元,汇入了欧阳运艳的银行卡。
何永德告诉记者,当时自己碍于面子,又想到欧阳运艳一再说只周转几天就还,于是他没有让欧阳运艳打欠条。
几天过去,口头约定的还款时间到了,何永德并没收到还款。经一再催促,当年7月14日,感觉有些惊慌的何永德找到欧阳运艳,希望能补写欠条。
当日,欧阳运艳补了张借款50万元的欠条给何永德,并承诺于7月底还清,并约定了借款一个月按1%的月息,一个月以上则为2%的利息,并且最长还款期不超过2个月。
巧的是,后来在取证过程中,何永德发现就是在7月14日同一天,欧阳运艳将40万汇到了户名为“杨海娥”的账户中,而杨海娥正是唐兆常时任妻子。欧阳运艳也承认,因为自己不会写字,是唐兆常陪同自己一起去的银行并帮忙填写的汇款单。
在汇款给杨海娥没多久,唐兆常离婚,并与欧阳运艳成为了夫妻。
何永德认为,这可能就是唐兆常利用婚姻交易精心设计的一个借款骗局。
欧阳运艳签下的50万元借条。
当事法官:可能是她们两个女人之间的“交易”
新湘报联系上当事法官唐兆常,其连呼冤枉,称自己对这50万元借款并不知情,在何永德多次上门追还欠款时,他才知道妻子欧阳运艳做了这样的事,并称自己当时就严厉地批评了欧阳运艳。
当记者疑问这笔钱为何会汇给了其前妻杨海娥时,唐兆常则有点含糊其辞地说,这可能是她们两个女人之间的“交易”(暗指欧阳运艳通过补偿的方式,从杨海娥那得到了与唐兆常的婚姻),自己不清楚情况。
对于妻子借的这50万元,唐兆常称已还了8.7万元利息,如果与欧阳运艳的婚姻能走下去,并且何永德放弃追偿高额利息的前提下,他愿意想办法一起偿还。
据了解,已40余岁的欧阳运艳并无正式工作,以前仅靠打点零工维持生计,何永德认为其不具备偿还能力。
在签下借条的同一天,40万元就汇入了法官唐兆常前妻杨海娥的账户。
官方:借款事实成立但非诈骗
记者了解到,何永德举报后,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人民法院对此事作出了调查,该院回应称,欧阳运艳(唐兆常现任妻子)以办厂为名向何永德借款50万元的事实清楚,借条上写明了借款用途,借款后,欧阳运艳没有把钱用在办厂上,而是作为补偿款给了杨海娥(唐兆常前妻)40万元。借款到期后,欧阳运艳没有归还借款,但支付了利息87000元。根据调查核实的事实,何永德与欧阳运艳之间应属民间借贷关系。
江永县人民法院的调查回复还称,何永德借钱给欧阳运艳时,该院法官唐兆常当时并不清楚借款一事,何永德举报唐兆常伙同杨海娥、欧阳运艳诈骗50万元的事实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