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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入狱前卖房出狱后不认 法院判定房主败诉

来源:北京晚报 时间:2010-10-03 21:15:11

  本报讯(通讯员窦娟) 朱先生夫妇10年前买了一套房子,未料2007年原房主金某出狱后,对他们进行驱赶。朱先生夫妇将金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定房子归属。通州法院近日一审认定此房屋为朱先生夫妇所有。

  10年前,朱先生夫妇看中通州区玉桥北里的一套房屋,从金某手中以7.5万元的价格买进。同年12月,朱先生夫妇拿到钥匙,装修后即入住,但一直没办房产证。

  2000年,朱先生夫妇多次催金某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但对方因刑事犯罪入狱,过户就拖着没办。

  2007年后,金某出狱后要收回房屋,要求朱先生夫妇立即搬离。双方协商两年之久未能达成一致,朱先生夫妇无奈将金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房子归属。

  庭审中,金某自称根本不认识朱先生夫妇,否认了自己卖房一事。他说房子是朋友卖掉的,自己2007年出狱后发现房本丢失,次年重新取得了新房产证,这套房子应该归他所有。

  通州法院审理后认为,朱先生夫妇能够提供买房合同,且司法鉴定显示合同上的笔迹是金某本人所签,因此可认定10年前的房屋买卖确实发生,判决金某协助朱先生夫妇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作者:窦娟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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