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国际规则和国际司法实践,法官和仲裁员的选任应尽可能全面地代表世界各个地区和不同法律体系。因此,国际法院由来自各大洲的15名法官组成,国际海洋法法庭更有多达21名法官。再观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仅有的5名仲裁员中4位来自欧洲,一位来自非洲但长期居住在欧洲。这样的仲裁庭构成及有关运作明显违背了程序正义要求。
这出烂戏的剧情反转更是荒谬可笑。荷兰籍仲裁员宋斯教授长期认为,确定岛礁的法律地位是海洋划界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但在成为本案仲裁员后,这位教授一改过去的立场,反而认为岛礁法律地位的判定可以与海洋划界问题脱钩,从而为菲律宾恶意规避中方有关海洋划界的排除性声明背书。菲律宾所请的专家证人斯科菲尔德教授曾撰文指出,南沙群岛至少存在12个符合岛屿定义并可以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岛屿。然而在仲裁庭听证时,斯科菲尔德教授却反口称南沙群岛没有一个岛礁可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为服务于确立对菲方所提仲裁事项的管辖权,有关仲裁员和专家证人在仲裁庭的立场和其所一贯坚持的立场相比发生了原则性变化。而仲裁庭在庭审中丝毫未对其前后说法的自相矛盾之处提出质疑,丝毫没有尽到审慎审查证人证言的义务。
仲裁闹剧就要演完了。即将出台的仲裁结果抹不去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也动摇不了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所谓的裁决结果,注定是废纸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