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没有明确领海基线的南沙群岛不同,1996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经根据199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了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中建岛也确实是根据国际法享有领海权力的岛屿。这一法律还同时规定,外国军用船舶进入中国领海,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因此这次闯入一点也不模糊,就是一次美舰非法闯入中国领海的行动。
当然,根据《海洋法公约》,这次行动也可被视作一次“无害通过”。尽管我们尚无法知晓美舰在中国领海里做了什么,但如果美舰在不损害沿海国安全和良好秩序的前提下,迅速地和连续不停地通过沿海国的领海,那么原则上它确实享有无需事先通知或取得沿海国的许可的无害通过权。
歼-11BH降落在南海某机场。
考虑到中国在1996年5月15日批准《海洋法公约》决定时也曾声明:《公约》有关领海内无害通过的规定,不妨碍沿海国按其法律规章要求外国军舰通过领海必须事先得到该国许可或通知该国的权利。这一次“闯入”可以被视为一种双重解读,即美国承认这一区域是中国领海,但强调国际法中无害通过的航行自由权利,而中国则承认无害通过权,但强调美方违反了中国国内法中必须申报批准的部分。
与此前“拉森”号闯入正在建设中的南沙渚碧礁不同,中建岛上有常驻的解放军守岛部队,因此即使美舰行使的是无害通过权,其挑衅的意味也要比上一次在南海更加浓厚。
当然,中国在西沙的岛礁上并没有岸炮或者反舰导弹这样的硬杀伤武器,要把西沙岛礁全部军事化要塞化也全无必要,除了给人以口实之外没有半点好处。毕竟和平时期美舰就算闯入也主要依靠喊话和巡逻舰艇的驱逐,而在战时,区区几枚反舰导弹也守不住这一个小小的岛屿。
对于南海岛礁而言,最关键和重要的,依然是掩护它们的舰队。
令我们感到安心的是,根据国防部的消息,此次美舰闯入后,中国守岛部队和海军舰机当即采取应对行动,对美军舰进行识别查证,并迅即予以警告驱离。这表明中国海军在南海进行定期巡逻的舰艇数量不少而且反应很快,也算是对南海巡逻体系的一次考核。
美国海军两支航母群同时在中国东海南海巡航
可以预料,这次事件后,两国的媒体不免要嘴仗一番,国内的一些退役将军也会强硬表态;美国那边则继续会有像麦凯恩这般认真执着的参议员,一直盯着国防部长问清楚这是不是拿无害通过冒充的航行自由,也会有《国家利益》这样的杂志,历数“南海争端可能用到的五种武器”来博个存在感。总之,所有人都能从这次事件中获得自己想要的。
至于中国海军从中获得的,大约是更加成熟的突发情况管理预案和更加成熟的心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