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05年福布斯中国名人榜》,马琳早在2004年年收入就达到了290万元。2008年马琳在夺得了北京奥运会男单冠军之后,价值更是迅速飙升,《2009年福布斯中国名人榜》,马琳排在了第30位,2008年年收入更是达到了850万元。由此算来,马琳与张宁益结婚的五年时间中,应该有2000万元左右的收入。而张宁益仅是三流演员,年收入顶多几十万元。
按照法律规定,除非马琳与张宁益有约定,否则两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便归夫妻共同拥有。正常情况下,只要法院判离,张宁益便可从马琳处分割到约1000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崔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