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刚(资料图)
京华时报(微博)8月31日报道 很多人已习惯了导演冯小刚(微博)经常对着媒体“放炮”或在微博上口无遮拦、直抒胸臆的阵势。不过,冯小刚日前在全国政协有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专题协商会的发言,可谓少见的“长篇大论”。
在长达1800多字的发言中,冯小刚除了对当下电影审查制度颇有微词外,还批评了已实行21年的、由国家广电总局掌握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这项基金简单说就是:所有制片公司及发行院线,每发行放映一部影片,就需要交纳其票房总收入的5%,用于资助改善农村基层的电影放映以及儿童片、主旋律影片的创作。按冯导的说法:目前这项政策已使很多电影企业不堪重负,其中就包括华谊兄弟这样的电影企业翘楚。此言一出,立刻引来各方关注。
冯小刚的发言非常直率,在某种意义上也十分现实。对刚刚步入产业化轨道的中国电影来说,过重的负担必然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制约。但由此就希望把这个基金完全从企业身上取消则未免过于天真,同时也很不现实。
众所周知,电影除了是一项产业,还是一项事业。对某些题材、某类电影进行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在世界各国也是通例。其实对很多业内人士包括冯小刚本人来讲,都不会否认这个基金对推动国产电影的积极作用。关键问题在于,基金的具体使用是否尽如人意或者使对了地方?费用征收的比例是否合适?费用是不是都要由企业来负担?时至今日,国家各方面的情况与21年前相比,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么,一项已经实行了21年的政策,应不应该面对现实,与时俱进做一些相应的调整?适当降低对企业征收的比例是不是可行?所有这些,都需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之上作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