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线作画”遭不点名批评
画家范曾索赔450万
昨天此案在京二审
成都商报记者 乔雪阳 北京摄影报道
一幅画能卖几十万元,但这些画却是用流水线的方式大量“创作”出的作品?著名画家范曾遭到不点名的批评。这位年已72岁的书画家,自己对号入座,以郭庆祥等人在《文汇报》上发表的文章没有任何事实依据贬损他的名誉为由,把郭庆祥等3人起诉到北京昌平区法院,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40万元。6 月14日,法院一审判决,范曾获赔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其后,原被告双方对判决都表示不满:原告律师认为法院判决回避了范曾是否“流水线作画”的关键事实;被告方则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宣布要上诉。
昨天下午,“范曾诉郭庆祥名誉侵权案”二审在位于北京石景山路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收藏家郭庆祥和他聘请的著名律师富敏荣,以及范曾的学生崔自默都在开庭前接受了成都商报记者的专访。不过,原本应公开审理的案件最后不允许旁听,庭上范曾律师再次提出庭外调解,也再次被郭庆祥拒绝,双方递交了新的证据材料后,此次庭审便结束了。二审的判决结果大约要一个月后才公布。
被告郭庆祥
范曾为什么不敢直面媒体
出现在成都商报记者面前的郭庆祥气定神闲,他告诉记者,官司打到这一步,输赢本身已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通过这起事件,终于把这个隐藏了十几年的秘密挖了出来,让大家认清:真正的艺术创作和流水线式‘生产’商品之间,是有区别的。这个根本的区别就是艺术家是否有真情实感。”
在郭庆祥看来,范曾以“流水线”方式画出来的画,因为没有任何真情实感在里面,连工艺品都不能算。“工艺品还有自己的工艺合格标准,这些画没有。”顺便他也透露,十几年前从范曾手里买的那批画,他或贱卖或送人,手里早就一张不留了。
郭庆祥表示,最令自己感到愤慨的,还是范曾对他先前不点名文艺批评的对簿公堂———“这个人已经霸道到了谁都说不得的程度,简直太恶劣了!”同时郭庆祥也亲口向成都商报记者确认了范曾在这场官司的审理过程中,曾不止一次通过中间人表示过和解的意愿,但均被他拒绝。“我相信邪不压正,如果法庭非要判我赔钱,我也会一分不少赔上,我是个输得起的人。”
最后,郭庆祥指出:“官司打到现在,有个最显眼的事实明摆在那里:范曾既然公开宣称自己是大师,之前那么热衷于通过媒体炒作,而且他还是原告方,那为什么自始至终,他都不敢亲自站出来面对媒体讲哪怕一句话呢?”
范曾学生崔自默
我希望这事不了了之
此次事件的另一位焦点人物、范曾的学生崔自默昨天也来到了庭审现场。就是他前几年拍摄的那张范曾把宣纸用吸铁石整齐地吸在画墙上、依次描画的照片,成为这场官司里郭庆祥一方的有力证据。对此,崔自默显得十分无奈,“这些照片我放在自己的网站上,原本意思是说老师画技高超,五六年也没人关注,这次就成了证据。”
崔自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范曾目前人在法国,“他没有手机也不看报纸,案子都交给律师处理,估计对事情进展还没我们清楚呢。”同时他也对成都商报记者承认,这些照片被曝光后,范曾确实生了自己的气。不过他告诉记者,早在此事之前,自己和范曾就已经几年没联系了,其中原委不便透露。“所以对这个案子的态度,我只代表我自己,不代表范曾。”
对于这个案子,崔自默虽然为老师辩护,但并未指责郭庆祥。“范曾在我眼中依然是大师,他很勤奋,能有这么大名气,即使是炒作得来,也是付出了心血的。出乎我意料的是他会真的去告郭庆祥,我怀疑是他身边有人在煽风点火,现在事情弄成这样,估计范曾自己也有些骑虎难下吧。我希望这事双方能和解,不了了之最好。”崔自默笑言一审判决挺公平,因为“范曾要500万,只判了7万,其实已经是输了。通常法院判完至少有一方不满意,这次双方都不满意,可见还是公平的”。
被告代理律师
我们之间没有私人恩怨
郭庆祥一方的代理律师富敏荣,此前还曾代理过谢晋导演遗孀状告宋祖德等著名案件,也是上海非常知名的律师。他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第一次庭审时,范曾的律师突然临时提交了一份证据,是当年介绍郭庆祥买范曾画的荣宝斋经理米景阳的证词,说郭庆祥是因为后来想包断范曾的画不成才伺机报复,但当庭有证人澄清了此事不属实,其实是那位证人自己想买画。”尽管如此,法庭还是因为两人有过交易关系、可能存在私人恩怨而作出了一审判决。
因此,这次庭审富敏荣拿出了新的证据———范曾的律师在一审后接受《北京晚报》采访,称二人没有私人恩怨。“这说明郭庆祥只是就此现象提出文艺批评,法律要裁定的是这些批评是否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也就是范曾是否进行了‘流水线作画’。法院应该划清文艺批评和民事侵权的界限,这才是关键!”
艺术批评家朱其:
我认为范曾缺乏肚量
昨天,著名艺术批评家朱其感慨地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此案令他想起了当年鲁迅和梁实秋的著名骂战。“我认为范曾缺乏肚量,真正伟大的艺术家是不怕别人骂的。真金不怕火炼,不会有一个伟大的画家因为一个作品被人骂成垃圾就卖不出去了,范曾有什么好怕的呢?”朱其说,艺术批评有两种,“一种是用比较中性的、学术规范的词汇来评价你的作品;还有一种是情绪化的、口语化的非规范学术词汇来评价你的作品,郭庆祥的文章总体上在文艺批评的范畴。”
此案一审判决后,引起了文艺界的广泛争议。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殷啸虎认为,从判决来看,法院已经认定一个事实,即郭庆祥所批评的对象是范曾的画、诗、书法以及作画方式,这个属于作品的范畴;文中涉及的“才能平平”、“逞能”等词,实际针对的是一种文风,而不是人风。因此该案不应属于名誉侵权。
在文艺评论家毛时安看来,真正的艺术应该是创作者把这件作品当作作品在创作,要有很大的想象、投入和独创。从这个角度来说,范曾的这些流水线作品属于“商品”,更多具有商品属性。与一般商品稍有不同的是写了两个字———“范曾”,但其本质仍是商品。
他坦言,齐白石晚年也做了很多商品,商品不是具有很高艺术价值的艺术品;同时中国画也是个很复杂的体系。“我个人觉得,范曾这几年在弘扬民族文化上也做了有益的工作,但与此同时,他的心态也扩张和膨胀起来了,这造成了他今天这个反应。”
据《羊城晚报》 成都商报记者 乔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