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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谋打赢官司:写张艺谋和巩俐的事要惹官司?

来源:网络小丑星 时间:2009-12-09 20:39:36

  张艺谋状告《印象中国:张艺谋传》的作者黄晓阳及出版方华夏出版侵害名誉权一案, 12月8日上午一审判决,据知情人透露,张艺谋方全面胜诉,对方需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总计45万。 

  在去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出版发行的《印象中国:张艺谋传》一书中,作者黄晓阳大量描述张艺谋与前妻肖华、以及巩俐之间的情感隐私,此书一经发表,便引起广泛关注,但张艺谋对此十分不满,并于今年1月6日委托律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该书的出版方和作者名誉侵权,并索赔150万元。 

  网络小丑星短评: 

  象网络小丑星这样没权没势没地位的人,黄晓阳们大可放心大胆的去写,即使没有风流韵事,你也可以编出一些与巩俐小姨子(不存在的人物)如何如何亲密无间的事来,并PS 一些图片作为佐证。网络小丑星也不可能去告你的,因为一没时间,自己这点时间还要用来打工来养家糊口呢,二没金钱,请不起律师,即使有律师愿意为我服务,也不会尽力的。 

  但是张艺谋和巩俐的你绝对不能写,尽管他和巩俐的那段罗曼史是路人皆知的,也不是什么秘密了,但你也不能凭想象去描写,因为发生在人家家里的事你不可能知道得那么细,所以只有推断了,推断的东西必然有些和“犯罪”现场不符。这很容易让人家抓住把柄。 

  所在,丑人这里希望作家们以后在写文学作品的时候多关心一些底层老百姓的生活,《蜗居》之所以能够成功就是因为它反映了社会现实。不管多大的名人脱了外套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所以不要老追着名人的屁股不放,弄不好象刘谦一样暴揍你一顿,你向谁申冤去?若是损害了人家名人的名誉,还会吃官司的。和张艺谋、巩利这样有身份的名人打官司,肯定是输多赢少。(网络小丑星)

作者:  责任编辑:自由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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