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侯耀华、赵忠祥等名人更不会无缘无故的被钉在“违法代言”的耻辱柱上。据悉,这20个涉嫌违法的典型购物节目广告是中国商联通过电视、网络和报刊进行全面监测取证后发布的,可谓“证据确凿”,但是曝光之后,明星们又是怎样的态度呢?
赵忠祥说,自己记忆里从来没有说过,也不可能说出“3盒见效”、“根治肺病”这样的话,并指出,违法广告的播出,厂家、媒体、政府监督也都有责任,但现在似乎变成了他一个人的责任,“这是我不愿看到的,也很难苟同”。可转了一圈之后,对于是否真的拍过违法广告,真相在当事人口中依然是“像雾像雨又像风”。
而相声演员唐杰忠表示没有什么太多印象,也不记得是否做过这个药品的主持。自己不会说“几盒治好病”的话,如果违法播出应该问药品厂家去。
真相肯定只有一个,而“违法代言”依旧在明星的口中“躲猫猫”,则让人感到异常的失望,其对责任的敷衍跃然纸上,对自身道德的要求在不断沦丧。难道承认或者勇于担当就是那么困难吗?若果真如此,如此的敷衍责任亦是一种“违道代言”。
我们常用“德艺双馨”来作为评价一些明星的高标尺度,同时对“道德”的要求也是一种底线要求。是的,可以看到,对于“违法代言”,相关部门正着力制定国内首个电视购物行业标准,以违法代言、媒体购物广告等加以规范,通过法律层面的措施加以限制、界定和规范,也是一个重要的解决之道。但是纵然这些措施能够解决违法代言、违法媒体购物广告频频出现的问题,能逐步将媒体购物广告纳入一个正规轨道,但是,我们又该拿什么来搀扶衰弱的“名人道德”?对责任的敷衍、对利益的追求,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吞噬着这个社会的道德底线。
在很多媒体购物广告中,公众正是看中了名人的形象和影响力,才会加以信任、购买,这是名人的影响力所在。但是在“违法代言”背后,面对一些名人对于责任的敷衍,道德的弱化,又会给社会带来多大的诚信与道德的“负面广告”?这不是单单用规范代言和购物广告的法律措施就能解决的,留给我们的是一个更大的待解之题,值得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