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所谓的“知情人士”在博客上发表文章,称林心如(微博)是 “艳星”,大肆爆料“过去”。林心如昨天通过微博阐述了自己的立场,称“针对某个别人利用网络途径进行对本人的恶意造谣、诽谤诋毁、人身攻击等蓄意损害个人名誉的行为,我将酌情利用法律武器进行司法诉讼,严惩不贷。同时请广大如迷、朋友也切勿再转发、评论、扩散谣言。” 记者陈颖
林心如回应艳星传言 号召如迷勿轻信
来源:陈颖
时间:2011-08-11 13:16:42
作者: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责任编辑:蔡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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