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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把专车管死这是误解 是为给网约车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法制网 时间:2015-10-15 17:22:44

   低价专车是牺牲乘客安全权益获得价格会合理回归

  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洪鹏张莹)昨天下午,交通部相关负责人对“专车”的管理暂行办法中争议较大的问题做出了回应。在谈及“为何禁止私家车接入网络预约平台”、“为何对网络预约出租车实施政府许可”等问题时,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表示,现在社会上很多人担心这个管理办法出台之后把“专车管死”,这是对管理办法的一种误解和曲解。暂行办法出台是为了给网约车合法的身份,提供法治保障。

  徐亚华指出,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在车辆技术性能、安全检测、报废年限、保险税费以及驾驶员资质等方面都有不一样的要求。私家车是个人和家庭使用的非营运性质的小客车,禁止私家车接入平台营运,主要目的是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服务质量。

  有关专车价格,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解晓玲表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之后,网约车价格比现在价格有所提高。目前大家认为这个价格比较经济实惠,但是,这种服务低价是牺牲了乘客部分安全权益来获得的,如通过“四方”协议方式,事实上乘客承担了承租人、雇佣劳务人的责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止乘客权益无法保证,还要进一步承担车辆和驾驶劳务人员的赔偿责任。

  再者,车辆不做相关营运车辆检测,保险也有一些差别,成本没有完全体现出来。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专车在市场拓展初期为了迅速占领市场,投入了巨额的资本,给乘客奖励和优惠,乘客享受了低价的服务。从长远来看,低成本的价格是不可持续的。长期来看,价格必然有一个合理的回归。

  徐亚华还指出,网约车还是出租车范畴。按照国务院2004年412号令,设定了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三项行政许可,这是有法律依据的。管理办法没有新增行政许可,所以不存在违背国家简政放权方向问题。

  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研究员程世东表示,目前专车群体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以这个为职业的,另外一部分群体是兼职。从服务质量和运输安全保证上看,专车车辆、人员应该是专业化、职业化的,而以非营运车辆从事所谓兼职的则难以保证乘客相关权益。规范化管理后,所谓的兼职专车有可能退出市场,这是规范市场的必然过程。

  对于顺风车和拼车的问题,程世东表示,办法第一次从国家层面提出顺风车和拼车的概念,意味着是一个鼓励的态度。按照成本分摊的原则来收取一定的费用,这是比较合理的,但禁止以拼车顺风车的名义来进行经营行为。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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