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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高保障待遇涨幅超万元

来源:京华时报 时间:2010-06-01 11:08:35
 本报讯(记者陈荞)今起,本市“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将扩大职工重大疾病险保障范围,首次增加“多个肢体缺失、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两类重大疾病病种。北京市总工会介绍,最高保障待遇标准也均有1万余元的大幅提高。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今起将对“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和“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在原有保费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了50-62元、74-93元、100-124元三个档次互助费标准的保障待遇,最高保障待遇标准分别调整为40800元、61200元、81600元,均有1万余元的大幅提高。据介绍,凡在保障责任期内的参保会员,可同时享受新调整后的保障待遇。

  同时,在保费不变的基础上,“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原有急性心肌梗塞等9类重大疾病保障的基础上增加了多个肢体缺失、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两类重大疾病病种,并且将最多参保两份提高至四份。

  据介绍,职工互助保险以中低收入职工为服务对象,凡本市和中央在京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都可以通过所在单位工会,集体参加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参与互助保障计划的职工,一般只需要交纳十几元或数十元的费用,患病后即可在保障期内获得万元到数万元的互助保障金。截至目前,各项保障计划赔付已惠及14.5万余名职工,累计赔付2.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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