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个暂缓”的指导下,湖南鸿仪集团开始踏上重生之路。特别是2007年下半年鄢彩宏恢复自由后,他一边清理残局(“鸿仪系”旗下仅剩的一家上市公司嘉瑞新材目前正与湖南湘晖重组);一边开始专注实业发展,其中以新振升铝材为载体的实体经济近年来取得了较好业绩。《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湖南的调查中,业内人士大多希望湖南鸿仪集团能够脚踏实地做实业,而不再是以“资本玩家”的面孔出现。
由拍卖到变卖
尽管左慧四处奔走,但恢复拍卖资产的程序依然迟迟没有启动。
就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拍卖行为是否能被中止或被暂停一事,李建安拿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一书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解释:该规定的第二十条规定,在拍卖开始前,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有七种,岳阳市中院依据的是最后一种情形,“其他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另外,该规定的第三十四条规定,“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可以变卖。”
事实上,岳阳鸿仪资产的处置方式开始由公开拍卖悄然转变为由法院主持下的变卖行为。
“情况介绍”称,经实地调查和分析各方利弊后,岳阳市政法委、岳阳市中院报请岳阳市领导批示同意,决定撤回委托拍卖,由不影响民生、发展和稳定的岳阳金刚、湖南新磁定向竞价变卖上述资产。
2010年2月5日至2月24日,左慧多次向岳阳市中院及岳阳市政法委相关领导作出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愿意出比其他买受人高出1000万元的价格买下标的物;愿意将承诺的整体成交价款预先打入岳阳市中院指定账户;同意租赁户继续在原地经营,维护地方稳定等,但尘埃皆已落定。
李建安说,“(由拍卖转为定向变卖是)多方商定的结果,你(左慧的意愿)为什么不在去年12月份的协调会上说明?”
左慧觉得很委屈,称去年12月份的那次协调会,只是询问了她买受该资产后的拟建项目和用途,并无任何拍卖或变卖的实质性结论,“回过头来看,他们也许从来就没有把我看作该事件中的一个建设者,而始终是一个搅局者。”
从公开拍卖到定向变卖,债权人能否支持这一做法?
多次参与协调的相关官员和银行代表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透露,债权人被岳阳市中院告知,如果强制搬迁清场引发不稳定因素,标的物不能交付,走拍卖程序可能导致流拍;再次拍卖,又得在前次保留价上面降低20%,这样,债权人就很难实现债权或只能实现更少的债权。
退而求其次,建行长沙河西支行等相关债权人最终同意了变卖的方式。
3月18日,在岳阳市中院的主持下,岳阳鸿仪以定向变卖方式“落户”到了湖南新磁与岳阳金刚。左慧想知道,在她心中价值不低于5亿元的标的物最后“兑现”了多少?李建安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透露,这些资产的变卖价格约为7200万元,“他们只给了这个价,市国资委方面还只肯出6000万元。”
从拍卖估价1.08亿元最终变卖7200万元,岳阳鸿仪资产缩水了近3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