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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奇虎之战谁是最后的受益者?

来源:红网 时间:2014-10-17 14:32:58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宣判奇虎公司与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上诉纠纷案,宣布驳回奇虎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认定腾讯不构成垄断侵权,维持一审法院判决。(10月16日央广网)

  持续了四年多的3Q大战终于尘埃落定,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宣判驳回奇虎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腾讯最终胜出。作为被告双方,腾讯和奇虎究竟谁在涉嫌侵权和垄断市场?在这场旷日持久的争夺战中谁是最后的受益者?从这场“互联网时代的垄断第一案”中能收到什么启发?

  腾讯与奇虎同样发迹于中国互联网时代,腾讯的崛起得益于社交网络终端的发展和游戏业务的模式创新,而奇虎则是依靠旗下的360安全卫士起家。两者之所以会在尚未成熟的互联网资本市场杀出各自的一条“血路’,除了新世纪中国互联网讯息迅猛发展的外部条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国庞大的网民市场。二者虽然同是互联网时代的受益者,所涉及的领域却有不同,但是由于市场分割不明确,二者的终端业务在体现在用户的最终体验方面有所交叉,终因双方的利益市场冲突而对薄公堂。

  腾讯和奇虎的斗争在奇虎的单方面解释是腾讯QQ侵犯用户的隐私和利用自身的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在互联网时代,个体用户在网络安全中确实存在着信息的安全漏洞。网络信息安全在互联网时代的地位不言而喻,在这场涉及用户基本信息的网络争夺战中,谁是真正的“泄密者”?奇虎和腾讯同时作为中国互联网时代正式到来的见证者和参与者,在移动互联终端深入发展的今天,用户信息安全面临威胁,二者同样难辞其咎。

  除却涉及侵犯用户隐私权,双方对战的另一焦点就是对于市场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对此双方各执一词,之所以会拖延如此之久的时间,还是因为目前我国互联网市场的不健全。在案件伊始,腾讯已然是中国互联网时代的巨头,而彼时的奇虎还只是一家小公司,矛盾的焦点在于腾讯的“二选一”,故而被奇虎认定垄断市场份额。就反垄断法而言,结合当时我国互联网领域竞争的特殊性和互联网行业竞争的激烈性,市场格局并非一家独大,MSN等其他社交网络在市场中同样占有较大地位,腾讯的行为不构成垄断的要素。

  虽然案件划上了一个句号,但这次判决不仅仅是一场网络纠纷的简单裁定,判决对于我国的互联网市场有什么积极意义?除了用户信息的安全问题需要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和规避,更为重要的是这次诉讼对于中国整个互联网竞争市场的作用,它将给目前我国混乱的互联网竞争市场树立一个司法标杆。本案所涉及的不仅仅是两家互联网公司的市场和利益博弈,更涉及互联网领域发垄断法使用的重要标准问题。

  虽然这次奇虎与腾讯的大战最终以奇虎的败诉为结束,但是在这场为期四年的斗争中,双方在各自的领域混的风生水起,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而现在最终的结果对于双方也已经不那么重要了,谁是最后的受益者想必也有各自的答案了。

作者: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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