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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兴化:安丰镇建设所副所长给自己批3块地

来源:人民网 时间:2012-09-10 11:36:55

  “举报安丰镇建设所副所长刘安滥用职权在镇里一人自批3处以上宅基地,占河道填院子50多平无人敢管。拿副所长刘安自己的话说。一处光地都可以卖50多万。更别提他的亲戚之流……”日前,一封举报信在兴化当地论坛上流传开来,发帖人举报的刘安就职单位为安丰镇村镇建设管理所(以下简称村建所)。随着这封举报信的传播,更有人爆料称,这个镇一级的行政服务部门居然拥有1正9副共10名所长。事情真相究竟如何?记者日前赶到兴化的安丰镇。

  ■他究竟有几块地?

  ①徐吴村宅基地

  刘父宅基地

  ②九丰路宅基地

  刘父为刘安申请的宅基地,现为刘安之弟居住

  建设局认定这是刘安唯一用地

  ③原麦芽厂用地

  刘安现住地,非农村土地

  国土局认定这是刘安唯一用地

  《安丰镇建设所副所长刘安贪赃枉法,利用职权给自己批多处宅基地》这封网络匿名举报信发布于8月2号,发帖人“ ZAIRENJIAN123”称身为村建所副所长的刘安利用职权给自己批了3处宅基地:第一处位于其老家徐吴村,第二处是位于九丰路的别墅,第三处同样是别墅,位于原麦芽厂处。而根据相关规定,每户农民只能依法拥有一块宅基地。

  “ ZAIRENJIAN123”在帖子中说,曾经向有关部门进行过举报,但兴化市国土局和建设局都认定刘安只有一处宅基地,因此并不违规。可让他觉得好笑的是,国土局和建设局认定的刘安唯一住处却并不是同一处地方。兴化市建设局信箱的回复称安丰镇九丰路段别墅为刘安唯一房产,而国土局的回复却是,安丰镇原麦芽厂处别墅为刘安唯一用地。“ ZAIRENJIAN123”认为,这两个单位的回复就证明了刘安最起码拥有两处宅基地。虽然不知道刘安有什么来头让这些职能部门帮他说话,身为村建所领导带头违规给自家批地的行为证据确凿。

  帖子发出后,在当地论坛上掀起轩然大波,随着当地网友的陆续揭密,安丰村建所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网友“万联丰”贴出一张疑似通讯录的照片,照片上一共有11个人的名字。“万联丰”称这些人都是安丰村建所的领导——1位所长,9位副所长,外加1名会计。“这是什么样的一个单位,居然有这么多领导?”网民质疑,一个镇一级的单位,有必要设这么多领导吗?

  接着又有网友爆料称,副所长刘安只有小学5年级的文化。还有网友称,曾经和邻居交了8万多元到村建所,却连白纸发票都没一张,而且“村建办乱收费不上交全安丰人都知道”。

  记者和举报人“ ZAIRENJIAN123”在网上取得了联系。可他表示不愿意接受采访,“刘安的事情去安丰一问便知。 ”

  副所长给自己批了三块地

  村建所:刘安仅一处宅基地

  为搞清事件真相,记者日前赶赴兴化。

  刘余堂是安丰村建所的所长,他表示在得知网络举报后,已经组织力量对刘安的情况进行了摸底。首先,老家徐吴村的平房是1989年刘安的父亲刘兴加给刘安结婚用的,刘安老早不住了,现在里面的人是刘安的舅子。

  其次,九丰路的房子,据刘余堂的了解,这是2001年建的别墅,宅基地是属于刘安的,但后来给了他的弟弟居住,“刘安的弟弟原来也有自己的房子,后来给拆迁拆掉了”,刘余堂解释,正是因为知道刘安的弟弟有地方住,所以直到现在都没给他的弟弟再批宅基地。

  最后就是原麦芽厂的别墅,“2006年左右建的,当时是协议出让,目前相关手续已经到了国土部门。”刘余堂告诉记者,因为手续还没办好,现在刘安并没有交钱。刘余堂解释,这块地原本是徐吴村的地,后来征用到镇区,所以不属于农村宅基地,而属于镇里的国有土地。“因此,刘安仅有九丰路一处宅基地。”刘余堂说,这就相当于很多农村人,有宅基地,再到城里买房,这个并不矛盾。

  刘余堂估计,原麦芽厂的别墅,刘安要付出大约15万的费用,刘余堂对于网上说宅基地价值50万的说法并不认可,安丰的地皮价格在60万到90万一亩,算下来也就是十几万的价格。

  “我现在压力太大,像座山一样,整天喘不过气来。”刘安接到记者电话的第一反应是叹气。刘安对原麦芽厂处的别墅并不否认,“我是2009年左右申请建的,相关手续都在国土部门,只不过出让金还没缴。”刘安表示,这块地根本不是宅基地,面积为9.5平方米,房子总面积在200平方左右,并不超标。

  对于另外两处住房,刘安的说法和刘余堂略有出入。“两处都是我父亲的宅基地。”刘安说,首先,徐吴村老家的房子本身就是父亲的;其次,九丰路的地皮也是父亲1999年申请的,不过,刘安承认父亲这块地是为自己而申请的。“但现在是我26岁的弟弟居住。”刘安认为从手续上来说,这块地并不属于自己。

  [各方说法]      国土局、建设局:各说各的理

  根据刘余堂和刘安的解释,兴化市国土局信箱的回复并没有错,先前其认定安丰镇原麦芽厂处别墅为刘安唯一用地。

  兴化市国土局相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九丰路处的别墅并没有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在国土局也就没有备案,而刘安原麦芽厂处的土地正在办挂牌出让的手续,整个程序上合法。因为相关材料都在国土局,所以国土局的答复是认定此处为刘安的唯一用地。

  可兴化市建设局的认定为何会不一样。“网上提的三处房产其实都没有手续,土地证、房产证都没有,我们认定的根据是1999年刘安父亲的一份宅基地申请。”兴化市建设局整治办的王主任告诉记者,这份申请就是从安丰村建所调出来的,申请的地块就是九丰路处。王主任说,虽然是刘安父亲的名义申请,可在农村,以老子的名义给儿子申请宅基地很正常,况且据他们了解,刘安在九丰路也住了很长时间。因此他们认定九丰路处是刘安唯一房产,“原麦芽厂处的别墅虽然根据后来了解,刘安也正在办相关手续。”王主任认为,这处地方首先不是宅基地,其次手续没办全,没有任何证件,所以建设局认定连土地都没合法手续,房子更不用说了,不能根据你住里面就认定房子是你的,这个还需要房产证和土地证来作证明。

作者:  责任编辑: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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