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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自来水公司雇凶打人致残闹剧的调查

来源:当代商报 时间:2012-07-28 11:15:40

 

  据段新德介绍,临澧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张军曾当着众人对他家人说起,教训段新德是公司经理步隆岗安排和组织的,还扬言,黑白二道他都能摆平,姓段的想怎么搞,他老步奉陪到底。段新德表示,张军、唐军伤害案是在步隆岗领导下有组织的行为,自来水公司应当集体承担责任;必须追究张军、唐军的刑事责任,停止步隆岗、张军、徐明森的职务。

 

  临澧县政法委《关于段新德信访案的情况汇报》称:2010年11月3日,原临澧县政法委书记李宏秋召开了公、检、法相关部门协调会,鉴于该案当事人段新德患有偏执型精神病史,故要求公安机关切实固定证据,严格依法办案。此后,临澧县政法委多次组织安福派出所、安福镇、村两级负责人、自来水公司负责人、段新德进行了协调。经多方做工作,段新德拒不接受调解。2011年8月,经临澧县政法委多方协调,拟对段新德受伤医药费、补助、工程结算等打包一次性给段20万元。段新德对此坚决不同意.

  另据了解,段新德受伤住院期间,时任临澧县公安局副局长、安福派出所所长的庞彩志负责这一案件的查处工作。庞彩志因涉嫌违反公安部禁令被调离,后进入临澧县政法委担任综治办副主任,参与起草了《关于段新德信访案的情况汇报》。因此,段新德认为这个“情况汇报”有许多地方与事实不符。段新德说:“临澧县政法委根本就没有组织相关部门与我进行协调,2011年8月县政法委约我妻子刘英说一次性打包20万元属实,但我们不能接受。”

 

  随后,段新德和妻子开始了漫长的诉求之路。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临澧县有关部门针对这一“关门打狗”致人伤残的刑事案件不能做出公正决断,公安和检察机关竟以“证据不足”而让打人凶手逍遥法外。更有临澧县某负责人说:“段新德,你若再上访,我们又把你送平江安康医院作精神病人强制治疗。”

 

  截止目前,段新德所花费的巨额医疗费用也一直未能解决。

 

  段新德告诉记者:“我的愿望就是扞卫法律尊严,严惩打人凶手,讨回一个公道。”

 

  编后语

  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前提和保障。当前,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和发展虽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是众多矛盾纠纷产生、发展、升级的原因之一。解决这些矛盾纠纷,应当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法律手段作为第一解决手段。一旦脱离法治的轨道,政府在社会管理领域的越位、错位、缺位,必将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发生在临澧县自来水公司的“关门打狗”致人伤残一案,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令人警醒和深思。

作者:  责任编辑: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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