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图片-财经圈

主页>商业报道>深度报道>

上海滩夺楼大戏 出手狠辣陷恶战

来源:商界—财视网 时间:2010-02-08 16:23:57

——那岂不相当于买这新建业大厦要花3﹒36亿元?!这到口的哪儿是肥肉啊,简直是黄连!

中瑞也不傻。无凭无据,难道任你说债务1.41亿就1.41亿?但要在双方复杂的账目往来中厘清债务具体数额,两相对质,不知又要花上多少时间。中瑞凭什么要跟金福音无休止地耗下去?再一想当初《股权转让合同》对债务如何偿还又没明确条款,中瑞干脆铁了心不闻不问,只管咬定股权过户不松口。

如此你来我往,摆明了谈不拢,却谁也不肯让步,谁都不肯下台。

打破僵局的,却是明力德一方。

连环套

眼看楼市一天一个价,天天往上涨,明力德股东们早就等得不耐烦了,竟张口要求中瑞加价200万元转让款。

这下正好撞在了中瑞的枪口上。杀鸡儆猴,中瑞一怒起诉明力德违约。法院判定,中瑞100%转让明力德股权合同成立,明力德六大股东承担违约金3000万元。

3000万元?!明力德股东也不是省油的灯,“收购价相同,咱卖给谁不是卖?凭什么倒贴你3000万元?!”

股权转让再次延宕。这边厢,明力德股东不服上诉;那边厢,金福音瞅准时机加紧活动。

黄杨花就是他最忠实的代理人。2007年9月28日,明力德股东之一杨大明以1360万元的价格将其12.5%的股权转让给黄杨花,与此同时,作为明力德法定代表人的杨大明,还将明力德公司公章和十几张签了名的空白纸张移交给黄杨花;另一名股东章圣望也将其25.5%的股权转让给黄杨花。

——明力德股东们的心思早就活络了。姑且不论情感上,他们对姿态强硬索赔3000万元的中瑞,颇有微词,就算是从最现实的利益考量,前有狼后有虎,烽火连绵,既然两边都得罪不起,还不如趁早拿钱开溜。

这是有风险的。从时间上看,杨大明和章圣望先将股权转让给中瑞,后又将其股权转让给黄杨花,实乃一女两嫁。但记者在杨大明和黄杨花的股权转让协议上看到,协议有如下声明:“乙方(即黄杨花)知悉甲方(即杨大明)与中瑞财团已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也就是说,尽管金福音已经委托黄杨花支付了转让款,但按照约定,只有等到中瑞放弃股权转让,他才能依序取得明力德股权——金福音很有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正所谓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中瑞无招胜有招,自岿然不动。

神秘的公章

2008年12月24日,浙江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追究明力德六股东的3000万元违约金;同时中瑞受让明力德的90%股权成立,而另外10%股权依然属于没有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的黄杨花。

僵持一年半,眼看中瑞终于名正言顺,大功告成,2009年3月18日,中瑞财团喜滋滋赶到上海办理明力德股权移交,却被告知——就在两天前,明力德股权已被上海静安区法院查封!

股权移交再次被迫延后。

这究竟怎么回事?一份诉状递到中瑞案头,称2008年9月24日,明力德向建业电源借款605万元,期限一月,月利率2.4%,双方还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上盖有借贷双方的公章。

时隔不久,中瑞又收到上海黄浦区法院的一份民事调解书——原告王繁旭起诉称,明力德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王繁旭借款4485万元,双方于2008年4月24日签订借贷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个月。合同上同样盖有明力德的公章。

蹊跷的是,中瑞掉头质问明力德,明力德股东同样一头雾水,“这些莫名其妙的借款案,我们股东根本不知情!”

在接下来办理股权过户的过程中,中瑞和明力德一共发现了6起案件,或以明力德公司名义借款,或以新建业大厦为抵押借款,总额近两亿元,其中最大的一笔是从光大银行上海分行抵押借贷1.1亿元。

从光大银行的起诉状上看,早在2007年9月28日,人民集团下属公司就以明力德公章为依据将整栋新建业大厦抵押,从光大银行贷款1.1亿元!

又是人民集团!2007年9月28日,恰恰是金福音从明力德法定代表人手中取得公章的日子。按理说这枚公章早已归还。难道这一切竟是金福音暗中策划?!

中瑞和明力德终于找到了突破口。根据光大银行向法院提供的材料,是一个名叫王亚萍的神秘人士作为明力德的委托代理人办理此项抵押借贷,而此人正是人民集团副总裁。顺藤摸瓜,起诉明力德欠款605万元的建业电源也是人民集团下属企业,借款4485万元给明力德的王繁旭更是人民集团下属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如果不是配合中瑞去办理移交手续,我们到现在还被蒙在鼓里!”明力德股东愤怒了。

制造这一系列事端,金福音目的何在?

正如中瑞负责人所说,明力德公司欠巨额债务,新建业大厦被多次抵押,这一系列纠纷就如同蜘蛛,将食物拖入蛛网中,越裹越紧,让明力德和中瑞无法抽身。中瑞如果铁了心要接盘,必须先处理掉所有债务。

本来资本运作,招法各异。但这招“釜底抽薪”显然令中瑞无法容忍,“我们绝不会退出这场战斗,一定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口水战

2009年9月28日,上海普陀区法院,“真假”公章首次正面交手。当天,法院开庭审理明力德诉歌德堡安装公司未经授权即对新建业大厦进行施工一案。

开庭前,法官询问原告明力德撤诉一事,原告代理人半天没反应过来。原来,法院刚刚收到盖有明力德公章的撤诉申请信。

“我们用真公章递交诉状,他们用‘假公章’递交撤诉申请,太嚣张了!”

据说,哥德堡公司进驻新建业大厦装修,同样签署了白纸黑字盖有明力德公章的合同。如果真是假公章倒好,棘手的是,当初明力德法定代表人转交给金福音的公章和十几张签了名的空白纸张,完全可能被用来申请新的公章。而这枚新公章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倘如此,那些扑朔迷离的抵押借款案又该何解?

正所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此后,为中瑞打给明力德的6000万元预付款,明力德和金福音又隔空打起了口水战。

明力德股东言之凿凿:“当时中瑞要告我们,股东们怕中瑞会将6000万元支票收回,于是赶紧开了5850万元的汇票,但都不敢保管,这时候金福音说那放在明虹投资的保险箱里好了。”

金福音则反戈一击:“这笔钱确实在我这里,但不是保管,是明力德公司用来还我子公司的部分欠款。”他反问记者,“如果是你,你会无缘无故把这么大一笔钱交到我手里保管吗?”

作者:  责任编辑:金色年华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修行者胡志标 落难英雄再现江湖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yunying#cnwnews.com(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050044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