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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分“三步走”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时间:2015-12-31 17:39:21
  大数据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巨大潜力

  12月31日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发布《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为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重要功能和巨大潜力,有力支撑和服务农业现代化。

  发展农业农村大数据是破解农业发展难题的迫切需要。我国已进入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变的关键阶段。突破资源和环境两道“紧箍咒”制约,需要运用大数据提高农业生产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农业资源利用方式转变。破解成本“地板”和价格“天花板”双重挤压的制约,需要运用大数据推进农产品(000061,股吧)供给侧与需求侧的结构改革,提高农业全要素的利用效率。提升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需要运用大数据加强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话语权、定价权和影响力。引导农民生产经营决策,需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能力,让农民共同分享信息化发展成果。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运用大数据增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信息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快实现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

  意见提出主要目标,到2017年底前,农业部及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基本明确,跨部门、跨区域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基本形成。到2018年底前,实现“金农工程”信息系统与中央政府其他相关信息系统通过统一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和交换。到2020年底前,逐步实现农业部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数据集向社会开放,实现农业农村历史资料的数据化、数据采集的自动化、数据使用的智能化、数据共享的便捷化。到2025年,实现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的联通,大幅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建成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

  意见提出建设国家农业数据中心。以建设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为抓手,推进国家农业数据中心云化升级,建设国家农业数据云平台,在此基础上整合构建国家涉农大数据中心。

  明确实施进度安排

  基本完成数据的共用共享(2016-2018年)。创新农业部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加快完善数据指标和标准,率先在部内实现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推进与涉农部门数据在国家共享平台上实现共享交换。启动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建设。分品种、分区域开展试点,启动生猪、玉米以消费为导向全产业链监测体系建设;在产粮大县、生猪大县探索产量预测、供需情况等方面的大数据建设;选择若干小品种产品,开展全样本数据监测试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区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试点示范。

  逐步实现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2019-2020年)。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推动农业部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完成农业部门数据资源清单和数据开放计划的制定,推动农业部门政府数据资源统一汇聚和集中向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放。基本建成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强化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功能和作用,在此基础上整合构建国家涉农大数据中心。扩大大数据建设试点,增加试点品种,试点范围逐步覆盖到蔬菜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建成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2021-2025年)。建成国家农业数据云平台,建立完整的农业数据监测制度、专业的农业数据分析制度、统一的农业数据发布制度、有效的农业信息服务制度,形成农业农村大数据“一张图”。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逐步覆盖主要农产品(000061,股吧)、主产区和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推动农业数据监测统计向全样本、全数据过渡。实现农业农村大数据与现代农业的全面融合,智慧农业取得长足进展,大数据作为农业农村经济新型资源要素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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