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集团的“二号人物”朱仁旺于1994年至2007年期间多次非法收受31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12万元、美元0.9万元。2008年1月14日,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朱仁旺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0万元。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销售商和代理商们向朱任旺行贿的目的主要有这样几方面:开发新品种酒、争取经销权、降低供货价格、扩展销售区域范围、获得销售补偿等等。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老八大酒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阮昆华所收受的贿赂中,大部分是来自于酒类销售商。法院在审理朱仁旺时认为,朱收受他人所送财物,钱款数额明显超过朋友间的正常往来,并且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古井现任某高层负责人表示,以前的古井权力过于集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销售环节也就是几个高层在“把关”,而高层只在内部之间“互通”,旁人根本无法过问,以至于高层出现的问题都有着某种相似。
“窝里腐”苗头无人发觉
在1991年之后的10年间,古井出现了预想不到的好效益,利税每年都以一亿多元的速度增长。在传统的生产经营向商品经营跨越阶段,王效金有一定的经验积累,做得非常成功。但在完成早期的积累以后,古井开始由商品经营向资本经营跨越,经营难度也大大增加。而王效金始终停留在商品经营的年代,其经营思路和他的集权制管理模式已经逐步落后于时代的发展。
比如,当时阜阳有位市领导说,有一种PVC地板砖国际市场如何好,市场前景也不错,他们一听就与外商洽谈。很快就洽谈好了,因为他们不懂,基本上按对方提出的方案来做。当时成立了海外开发处,要一位党委副书记当董事长兼总经理,而这位副书记是理科出身,对塑胶也不懂,但王效金说要干就要干。在郑州签合同时,他拿了合同一看大都是英文,是他没有学过的外贸专用词汇,有些内容他也不知道。于是他就在郑州新华书店现买了一本专业词典,临阵磨枪,学了半夜,第二天就签了。
而此时的投资也完全“多元化”,塑料、印刷、房地产、酒店、运输、乳品等,什么行业都涉足。从1991年到1995年,古井投资的项目就有:亳州古井大酒店、古井四分厂、古井药都大厦、古井塑胶公司、古井矿泉水厂、黑河商贸公司、古井房地产公司、九方制药公司、贡莱公司、合肥新鑫公司、合肥古井大酒店等,投资总金额在5亿元以上。而这些投资大都是王效金一经提出,领导班子和董事会成员立即表示赞同。
可投资结果并不乐观,早期投资的塑料,因经营人员缺乏经验,生产出来的产品销不出去。还有个矿泉水厂,安装的是一流设备,后来也成了一堆废铁。据说失败的原因,一是因为建在厂区内,各种微生物的存在使矿泉水无法克服沉淀的问题;二是一生产矿泉水,地下水开采太厉害,影响了酿酒生产,这也是当初欠缺考虑所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