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昌居”餐饮公司表示公司规定只退押金不退余额
本报讯 (记者刘泽宁 实习生赵哲理)为方便上班就餐,杨先生在朝阳区酒仙桥路的一家餐饮公司办理餐卡,目前卡里有100余元余额。昨天,餐饮公司所在大厦广播称该餐饮公司将于2日内撤离,杨先生等消费者退卡遭拒。该公司表示,长期就餐卡不能退余额只退押金。
持卡者
40余人欲退卡
杨先生讲,今年3月,他在一家名为北京龙昌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了可充值的就餐卡。因就餐方便,而且凭此卡消费可打9折,杨先生单位有二三百名员工都办理了这种就餐卡。
昨日就餐时,餐厅所在的大厦广播通知,因该餐饮公司与大厦有经济纠纷,限餐饮公司2日内撤场,持有就餐卡的消费者尽快办理退卡。昨日下午,杨先生等40余位消费者到餐饮公司退卡,遭到拒绝。
餐饮公司
不退余额为公司规定
昨日下午,该公司办公室一李姓工作人员表示,与大厦的经济纠纷会尽快解决,他们不会从大厦撤离,消费者可继续在餐饮公司消费。
另一女工作人员称,按照公司规定,这种长期消费的打折卡只能退押金,而卡里的钱不能退。
- 律师说法
“此为霸王条款”
律师称商家做法有失公平
针对“只退押金不退卡余额”,展威律师事务所白小勇律师表示,消费者办理就餐卡,如果不愿意继续消费,在有效期内提出退卡,商家应该退钱,一些商家只退押金的做法,是在强制消费者消费,是一种霸王条款,有失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