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3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交通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相关情况。《意见》明确了网约车合法地位,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并强调属地管理责任。
《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指导意见》将出租车分为巡游出租车和预约出租车两类,首次提出将互联网专车纳入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明确了出租汽车行业定位;同时明确网约车的合法地位,支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断创新规范发展;鼓励传统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