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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血头救助站招人卖血 劝1人卖血成功可获20元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7-3-7 11:54:43  来源: 南方网 

“不瞒你们说。来我这里献血的人还是有一些的。都是像你们这样的,来救助站寻求救助的,为了多赚些钱就加入我这个献血组织。献血很有好处,你想人家美国或者西方发达国家为什么那么多人献血,就是为了身体健康嘛。”“鸭舌帽”不停地劝说来救助站接受救助的人员,“而我们还能给你们现金。只要你去了,血站会给你们一本邮集,你们拿到那本献血证后就交给我们,你们会得到80元现钱。当然我要抽水20元啦。”(编者注:这是骗人的,“血头”的利润远远不止这么一点。)

“上个月23日,总共有6名被救助人员通过我们去献血都得到了现钱。要知道你们自己去献血是肯定拿不到钱的,除了我刚出示给你们看的一本邮集外,还有就是能吃到免费的饼干和矿泉水。”“鸭舌帽”有些得意,“当然那天(2月23日)我也赚到了120元。”

献血证卖给大单位 一个证给150元钱

“说句实话!我们还只是分杯羹而已,最大的赢家还是那些需要献血又有献血任务的单位和部门。我们从你们身上买到的献血证都是卖给他们这些单位。”经过了数天的卧底,昨日,时报记者再次在水荫四横路救助站找到了那名组织被救助人员献血换钱的“鸭舌帽”男子,他毫不隐晦地告诉记者,那名带人去血站的男子“长毛”姓余,是湖南人。“鸭舌帽”说他们只是组织这个活动的小头目而已,大头目藏在后面,“其实我们只是中介,甚至说只是帮人收集献血证换钱,通常是一本献血证单位给我们150元钱,我们给献血人员60元钱。

“有买方就有卖方,这是市场规则。买卖献血证很有市场!我们赚的是小头。”“鸭舌帽”告诉记者,“广州有些单位或部门,还有一些大公司,其职工都有献血的义务,但事实上这些单位很难组织员工去献血,宁愿花钱买献血证完成献血任务。因此便出现这个现象。”

连线两会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兰芳痛斥——

对付“血头”,必须有一个抓一个

昨日,曾经分管广东省医疗工作的原副省长、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兰芳在得知有“血头”组织救助人员卖血的情况后,显得义愤填膺,并明确表示:“我恨死这些‘血头’了,不规范的采血很容易致人于死地的,这是很危险的事情。这些‘血头’有一个必须抓一个,这绝对没错。”

针对一些单位花钱组织单位外的人员献血完成自己指标的现象,李兰芳明确表示这是不允许的。李兰芳还表示,血站在采血的时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因为按照规定,一人献血后,全家今后在用血的时候都是可以免费的。血站只有详细记录献血人的身份地址,才能使这一优惠规定落到实处。别人献血,你不记录身份,这是严重违规的。李兰芳说:“一定要严格追查这些‘血头’把献的血弄到哪里去了,我最担心的就是怕这些不明身份的血液被弄去制成血液制品,一旦发现问题,很难追踪。如让有问题的血流出去会危害很多人,这是很危险的事情。”

全国政协委员、原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王智琼建议——

追查与“血头”合作单位连带责任

时报讯(特派记者 夏令 薛冰 朱小勇) 对于“血头”在救助站门口拉人卖血的现象,记者昨日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原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王智琼。听说这个问题,王智琼十分震惊和愤慨,她建议,重拳打击卖血行为,追究“血头”法律责任,并追查与“血头”合作单位的连带责任。

会对血液安全造成冲击

听说了这个现象,王智琼十分震惊和愤慨,她说,早在9年前献血法刚出台的时候,出现过这样的事情,后来有关部门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加上献血法深入人心,这个现象基本消失,没想到现在竟然又出现了。这样肯定会造成血液管理的混乱,对血液安全造成冲击,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河南爱滋村的教训已经很严重了,不能再出现这样的事情了!”王智琼严肃地说。

追查与“血头”合作单位连带责任

王智琼告诉记者,按照献血法,献血必须是无偿自愿的,单位下达献血任务,首先就不对。“现在都说自己单位是100%无偿献血,其实我知道相当部分都是有任务的。”王智琼直言。对于与“血头”合作完成任务的单位,王智琼建议,要追查是谁下的任务,负有连带责任,并从领导到职工都要组织上课学习献血法。

献血一定要按规定查看身份证

另外,王智琼建议,卫生、药监部门要通力合作,重拳打击组织卖血的行为,追究“血头”的法律责任,控制血液质量。采血部门也一定要按程序采血,不能让“血头”钻到空子。“按照献血法,献血是要查身份证的,这个步骤决不能监管不严走程序,否则很容易出问题。”王智琼强调。她当即让记者联系广东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反映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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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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