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7月4日讯今天早上,随着“砰”的一声巨响,在长沙市人民东路浏阳河大桥上,一辆货车将停在桥中间的面包车撞得散了架,车上1人受伤。为逃避事故责任,双方竟意欲私了。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辆牌照为湘AH1793的面包车被撞成麻花状,车门被撞飞3米多远,面包车车身上写着“城管执法”的字样。牌照为湘AA470的货车上不少红砖散落在地面,车头凹进去一大块,左侧大灯被撞碎,货车在桥面上留下一条10多米远的 制动痕迹。6名城管工作人员和两名货车司机正在协商。
原来为了逃避事故责任,双方竟意欲私了。但由于事故已造成人员受伤,保险公司拒绝接受双方的“私了”调解,加上双方在受伤人员的赔偿上产生了争执,“私了”最后无果而终。目前,交警部门已介入调查。
交警提醒,除了车辆间擦伤等轻微事故可以协商解决外,对于给人员和车辆造成重大损伤的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绝对不能“私了”,否则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要受到处罚,而且受害方因为车祸受到的损失往往难以得到赔偿。[稿源:三湘都市报]作者:周红泉(C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