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文瑞强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邢亚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共计5282.7元,扣除已赔偿医疗费4738.7元,文瑞强尚需赔偿544元。同时,法院驳回邢亚盖的其它诉讼请求和对东方市地税局的诉讼请求。无辜青年正义得到了伸张
邢亚盖和他的代理人黄渡山表示,当他们得知只能得到那些赔偿时非常失望,但法院是根据法律来判的,他们没能提供有关票 据。
看到文瑞强和与此案有关的人员受到法律的惩罚,邢亚盖表示,他们不准备上诉,544元也不准备要了,因为他觉得虽然民事判决部分远远不能弥补他的损失,但是正义得到了伸张。
黄渡山说,这件事情不仅给邢亚盖带来了终身的影响,也影响了当地人,今后,他们也会像邢亚盖一样,用法律来维权。(C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