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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城管四大队集体受贿 8年敛财180多万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6-7-28 16:20:21 来源:新京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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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敛财”180多万,该单位主管人员被逮捕

新华社电(记者赵叶苹)行政执法单位竟利用手中执法权大肆收取违章单位和个人的赞助款,8年“敛财”180多万元。最近,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查处了海口市城管监察支队第四大队涉嫌单位受贿案,该单位主管人员韩忠和直接责任人员林道德、羊永彪、韩耕农等已被依法逮捕。

据介绍,海口
市城管监察支队第四大队组建于1998年初,其主要职责是对海口市建筑市场及城市道路施工建设依法进行监管,对违章施工建设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经侦查查明,1998年初,海口市城管监察支队第四大队大队长韩忠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违章施工建设单位或个人,可以采取收取赞助款后减免行政处罚的办法,收取的赞助款集中交大队收管,按10%的比例返还各执法中队用于个人奖励,其余由大队统一支配。

从1998年开始,城管第四大队大肆收取违章单位和个人的赞助款,并对缴纳赞助款的单位和个人免予行政处罚。至案发时止,该大队东区中队收取赞助款52.8万多元,西区中队收取69.2万多元,机动中队收取62.1万多元,三个执法中队共计收取184万多元,全部存入城管第四大队私设的小金库,以账外账列支。

他们按比例给予拉赞助款的个人奖励共计50.2万多元,用于接待费开支共计39.4万多元,以各种名义发放补贴41万多元,大队长韩忠自批自支12.6万多元。(来源:新京报)(C001)

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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