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法网本报记者刘卓特约记者李柯帆文/图两名花样年华的同窗女大学生,在共同经历一个充满血腥味的上午后,人生从此改写:一个成了伤残少女,一个成了杀人犯。
2006年11月7日下午3时许,湖南省望城县看守所会见室,“10号,有人来看你了!”身穿黄 色马甲、梳着马尾辫、身材微胖的李爱娟进入记者视线。脸上稚气未脱的她,语气干脆,表情镇定,让记者很难将眼前这个憨憨的19岁少女,与一个曾试图用62刀结束自己好友生命的“杀人犯”联系起来。
就在不久前的10月23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李爱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个曾被母亲视为乖乖女,在老师眼中是“好干部”的女大学生,为何会沦为今日的杀人犯?一个未来的“白衣天使”,为何要对唯一的大学好友痛下杀手?在狱中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的李爱娟,首次向外界敞开心扉,坦露自己从乖乖女变成“杀人狂”的心路历程。
狱中女孩的心灵忏悔“我对不起她,也对不起我的父母。”面对记者,李爱娟怀着忏悔的心,用略带颤音的语调,开始回忆那血腥的一幕。
2006年5月1日上午10时许,长沙医学院女生宿舍楼内一片寂静,楼顶的深红色瓷砖在暖阳照耀下,显得格外刺目。该校临床四班大一学生李爱娟正与同学曾海燕在楼顶闲聊,两人脸上不时露出欢快的笑容。“你快看那边是什么?”李爱娟大呼,曾顺着对方所指方向看去,顿觉背后一阵刺痛,回头一看,好友李爱娟正挥舞着一把滴血的菜刀。“救命啊!”惊慌失措的曾拼命呼救,但李却越砍越凶,其脸部的肌肉抽搐着,并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
连续62刀,19岁的李爱娟将自己唯一的大学好友砍倒在血泊中后,匆忙逃回宿舍,后因事情败露跳窗逃走,在途中被警方擒获。“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下得了手,当时头脑里一片空白。”李爱娟双手掩面,不愿再回忆那不堪回首的一幕。
室友装死逃过“屠命刀”死里逃生的曾海燕事后回忆:“我不明白她为什么砍我,我便大声呼救,可是我叫得越大声,她就砍得越凶。我知道不能再喊了,于是就倒在地上装死。”“我好像听不见她的喊叫,自己只一个劲儿地傻笑!”李爱娟如此解释当时充耳不闻好友的呼救声。后来,李爱娟又连砍了曾海燕数刀,见其倒在地上不再出声,以为其已被砍死,便匆忙逃回宿舍,后见事情败露,便跳窗逃走。
“杀人了,救命啊!”浑身是血的曾海燕竭尽全力从宿舍楼7楼楼顶爬到6楼,并不断发出求救声。一声声微弱的呼救声,惊醒了宿舍楼内的同学,同学们迅速将已成血人的曾海燕送往医院,并报告了学校老师,老师陈霞随即前往望城县公安局报案。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展开侦查发现:砍伤曾海燕的竟是其要好的同学李爱娟,随即对其实施了抓捕。
当时,血肉模糊的曾海燕被送往武警医院紧急抢救,途中已经出现呼吸衰竭的情况,生命危在旦夕。经过医生全力抢救,曾海燕奇迹般地闯过了鬼门关。
事后,经法医检验,曾海燕身中62刀,双手神经被砍断,左手大拇指被砍断,脸上有三道刀痕,其中嘴角有一道长约2厘米的刀口,右眼视力严重受损,泪腺被砍断,头部、肩部伤势严重。经法医鉴定,曾海燕构成6级伤残。
2006年5月1日是一年一度的劳动节,这个原本喜庆的日子对于长沙医学院来说却带着灰色,一起校园血案在那里上演,准“白衣天使”李爱娟从此被定格为“杀人犯”。
身为大一学生的李爱娟,本来有着无限美好的前程,却因自己的一时冲动而成了阶下囚。10月23日,湖南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李爱娟因担心自己偷打他人电话的事实被暴露,为阻止同学曾海燕调取通话费详单,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据此判处李爱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难道真的只是一起因盗打电话引起的悲剧?“并不仅仅是因为那件事,我当时的压力太大了!”狱中的李爱娟首次向外界敞开心扉,坦露自己压抑已久的心路历程。
杀人动机只是盗打电话?
血案发生后,经过警方调查,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今年初。
办案民警介绍,李爱娟所在的宿舍住了6名同学,性格较温和的曾海燕是李爱娟唯一要好的朋友。今年4月份时,李爱娟“悄悄”使用了曾的小灵通给其外地的男朋友打电话,由于是长途,话费自然不便宜。到了月底,曾发现自己的小灵通话费猛增,便决定去电信局查询话费详单。李爱娟得知此事后,害怕曾发现是自己偷拿了小灵通打长途,从而责怪自己,遂决定将曾杀死。
为了杀害曾海燕,李来到长沙医学院对面某超市购买了绳子和水果刀,准备将曾绑了后再用水果刀刺死。但李买好凶器后,售货员好心提醒她:“绳子买得过短,捆不了什么东西。”李听后,又购买了一把菜刀,决定用菜刀将曾砍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