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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大连实现交强险费率单挂钩浮动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7-6-28 21:35:57  来源:天健网 

  天健网消息(记者金东淑)6月27日,中国保监会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出台,中国保监会于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暂行办法》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签发的交强险保单(暂不包含摩托车和拖拉机),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暂
不与交通违法挂钩,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费率不浮动。我市交强险费率浮动将实行单挂钩。

  《暂行办法》规定,已经建立车险联合信息平台的地区,通过平台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未建立平台的地区,通过保险公司之间相互报盘、简易理赔共享查询系统或者手工方式等实现浮动。

  我市是全国七个建立车险联合信息平台的省市之一,将于7月1日起通过平台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届时,费率浮动和保费计算将由信息平台统一计算,投保人选择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投保所计算出的浮动系数和需缴保费会完全一样。目前,我市机动车信息平台已经成功建成,2006年7月1日以后的交强险业务数据已全部进入信息平台,相关的交通违法信息也将陆续进入信息平台,我市将待时机成熟时探索实行费率浮动双挂钩。

  提示:由于交强险费率是依据上一年的交通事故情况进行浮动,因此今年费率浮动将参考2006年7月1日以来的保险事故情况,在此提醒各企事业单位、广大车主和驾驶员应该遵章守法、文明行车,否则不但会受到行政处罚,而且在投保交强险时还要上浮费率、多缴保费。同时,交通事故目前采取的是从车管理,因此建议广大车辆所有者管理好自己的车辆,避免车辆随意外借,以免因车辆外借发生交通事故产生费率浮动,对自身经济利益造成损失。

malan

作者:  责任编辑:流浪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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