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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小区业主从物业手中夺回公摊面积(组图)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6-8-5 17:08:47  来源:新京报(北京)  

经业主大会全票通过、从物业手中夺取该权,将店铺房租、电梯广告等收入用于社区建设

海淀区太月园业委会将小区公摊面积的经营管理权从物业手中收回。截止到目前,业委会已从小区内的小商店、洗衣店、电梯广告等租用公摊面积经营的商户收取费用20多万元,用于小区建设并替业主缴纳公摊水电费等。业委会主任王嘉吾说,业委会直接管理公摊面积的经营和收入是因为公摊面积归全体业主所有,利用公摊面积产生的收益也应属于业主。


业主在小区小卖部购物。如今小卖部须将占用小区公摊面积经营的租金交给业委会。

“夺权”源于不信任物业

“授权业委会管理公共面积财务”经业主全票通过

据王嘉吾介绍,业委会成立后对小区公共面积现状进行了摸底。目前小区公共面积财务收入来自四部分,一是电梯间广告和候梯厅广告,二是公摊面积出租的收入,三是公有共用部位的收入,四是从物业收取业主的地上停车费收入的一部分提成。

她说,楼内电梯都装有广告,小区有五个便民小卖部和一家洗衣店,分别设在几栋楼一层大厅旁。业委会直接管钱是因为公共面积归全体业主所有,在利用公共面积产生的收益权也应属于业主,任何一个业委会都应进行精心管理,使其获得更多效益,拿小区电梯广告收入为例,原来物业对外出租每年每部电梯收1200元广告费,现在由业委会出租,每年每部电梯收入2600元广告费。小卖部原租金200元,现涨到600元。

法律证据迫使物业交权

“谁敢保证把钱放在物业,他们会用在业主身上?由业委会管理,可以保证把钱用在业主身上,不然业委会无法向业主交待。”王嘉吾说,从物业夺回对公共面积的经营管理权就是对物业的不信任。

王嘉吾介绍,成立业委会时,小区议事规则里“授权业委会管理公共面积财务”这一条款是被业主全票通过。业委会成立后,首先拿到小区物业的档案,了解了具体公摊面积分布,然后和物业谈判。

“我们说公共面积属于全体业主,比如各楼电梯等公共面积区域的出租和收入,由物业管理明显不适合。”她说,“当时我们持有可靠的法律证据,物业只好交权。”

王嘉吾说,但业委会也采取了“策略”,没让物业退回以前收取的出租公共面积所得,只要求其以后的收入归业委会管理。业委会在公用面积的经营上,承认原租户,电梯广告仍是原来的,小卖部租户也不变。但在需要物业进行管理的地方(比如洗衣店等),租金给物业公司10%提成。

业委会每笔收入均交税

她说,业委会收到交款单位的资金后,由管账人员进行账簿登记,而财务管理人员由两名委员组成,业委会的收入和支出每半年在业主委员会的例会上向全体委员公布一次,每年9月份召开业主大会时,还需将上一年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在小区中公示。这些收入不管是用于小区业主集体维权的诉讼费,还是用于给小区请工人干活的劳务费都要公示出来。

“我们业委会所有的收入都是要交税的,税种是营业税和附加费,税率是5.5%.”王主任说,“只要取得收入必须向国家交税,但由于业主委员会不是法人单位,所以没有发票,在付款单位索要发票时,除了让付款单位代扣代缴之外,还找有关单位代开。”小区业委会副主任介绍,这个制度运行了一年后,为小区1933户业主支付了应缴的公摊水电费。

对话

“物权法应给业委会法律地位”

昨日,本报记者对话带头将小区公共面积经营权从物业手中夺下的太月园业委会主任王嘉吾。

新京报:现在许多小区都是物业管理公共面积的财务,你们为什么要自己管呢?

王嘉吾:从我们小区目前的情况看,只有由业主委员会管理,才能保证业主的公共物业产生最大效益,我们小区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出租公共物业的价格的不同,已经可以充分说明这个情况,但是我们只管理公共部分,绝对不会深入到物业公司内部或者业主个人的事情上。

新京报:目前管理起来,有没有什么困难的方面?

王嘉吾:经过一年多的管理,现在各种制度已经建立的比较完善,所有的业委会成员都参与管理,比如公章就在另一名业委会委员手里,作为主任,我绝对不会把权力掌握太多,我们已经形成制约机制,业委会管理公共物业的收入,只是业委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也要有费用来源的,没有规定业主委员会不能管钱。

新京报:不少人的看法是,你是搞财务的,由你任主任管理公共财务问题不大,但是如果你不再担任业委会主任呢?

王嘉吾:我们业委会已经形成了很好的财务制度,并且得到了执行,我们小区业委会成员的公信率都比较高,更重要的是,中国的物权法有可能近几年出台,这个法应该给业委会一个适合的法律地位,那时候有国家的法律规定,只有这样业委会管理公共财务会更名正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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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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