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问卷工厂设答案 工人博客揭工厂造假 | ·专家提醒:应该正确引导青少年使用博客 |
·博客语言日英“两霸”平分秋色 中文仅占 | ·美国博客走向职业化 当传媒企业来管理 |
·路透社全球总编辑:记者写博客须对言论 | ·博客业态升级在即 “草根化”揭示未来方 |
·博客公约:点燃立法导火线 | ·五位民警开博客组建“网上派出所” |
·澳大利亚107岁老太写博客成网络明星 | ·博客印刷 一个待采的金矿 |
商业经济行业门户 - 欢迎加盟 | |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西安 | | |
浙江 | 天津 | 重庆 | 成都 | | |
中新网8月31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李小蒙(化名)将自己的经历编成小说发表在自己的博客上。8月29日,李小蒙原所在公司北京暖倍儿科技有限公司和两名在文中被提到的经理告上北京西城法院,以李小蒙博客的文章侵犯名誉权为由,向他索赔7万元。
据了解,李小蒙曾在该公司办公室工作,后被调到库房,在公司裁员时被辞退。这段经历被他写入小说,贴到博客上。文中称公司总经理“松是一个干不了大事的人,因为他总爱计较一些小事儿。他不适合做领导……”称公司物流经理“潘相貌奇丑……他的米老鼠面相给人一种非常不好的感觉”。文中还称潘发迹是因为前物流经理与松发生口角,潘借题发挥,由此得到重任。
对于李小蒙在博客中的这些文章,暖倍儿公司和两名经理称,该文捏造事实,凭主观想象对公司和两名经理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造成公司管理混乱、违法经营、经营不景气的假相,损害了公司和两名经理的名誉权。
李小蒙承认自己在博客中发表了该言论。他说,离职前他就喜欢把生活中的事写下来,这些文字都是长年积累下来的,并非被辞退后的报复行为。但他也承认,原稿中写的是实名,但在上传博客时遗漏了几处名字没有改过来。“我也不知道算不算侵权,看判决吧。”李小蒙说。
网民常将对事件的看法,日常生活的经历写入博客。博客在受到了赞誉的同时,也引发了很多纠纷。从南大副教授陈堂发状告中国博客网站的“中国博客第一案”,到博客写手沈阳状告网民张某的中国第一起“博客告博客”案;再到暖倍儿公司状告前员工一案,博客侵权纠纷不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范愉表示,博客侵权与张贴标语、在媒体发表不负责言论等其他形式侵权没有本质区别,只是借助方式手段不同。在博客上发表文章要注意三方面:写的内容必须是事实;不能牵涉对方隐私;不能采用贬低、侮辱性语言描述。否则,受害人可以追究作者责任,严重侵权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郭晓明) (C001)
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下一篇更精彩:劳动保护不足川渝高温凸显高温立法缺失图
① 凡本网注明“出处:中网资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网资讯中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网资讯或中网资讯中心”;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网资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投资建议;
③ 本网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无任何商业目的,如因我站作品内容等方面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在自文章发表之日起6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
※ 联系方式:中网资讯管理协调部 邮箱:cnwnews020#126.com(请将#换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