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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不是,将来会施行收支两条线,所得资金全部交到财政,由财政部门管理。
拍卖是因为政府资金困难
新京报:有观点认为,地名的命名权是全社会的一种公共资源,政府不应该垄断,尤其不该垄断后将其用于商业目的。你怎么看这种观点。
曹:地名管理是政府的一项管理工作,地名的命名权限在政府,这是有国家法律规定的,所以,垄断的提法是不妥当的。垄断是指经济行为,不是指行政行为。
新京报:但这种公共资源走进拍卖行之后,就变成了经济行为。
曹:但这仍然是政府行为啊,不是垄断。
地名的确属于公共资源,但是它是一种隐性资源,我们通过有偿命名之后,才能让它转化为现实资源,然后用这些资源去改善道路的硬件设施,比如道路的维护管理,设立道路指示标志,设置门牌号,这些资源,最终还是用到了全社会。
新京报:就你了解,国外有拍卖地名命名权的案例可以借鉴吗?
曹:没有,人家不缺这点钱。说到底,我们之所以拍卖地名命名权,还是因为政府资金困难,需要我们想一些办法来改善。 (C001)
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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