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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写明。
2、体检标准:按照2001年教育部学生司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六)录取
1、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
(七)学习年限
1、学习年限为3年。
2、全日制脱产学习。
(八)学习待遇和培养费收费标准
1、非定向培养硕士生,本人户口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按国家标准享受助学金待遇;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工资由原单位发给,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户口。
2、被我校按国家计划正式录取的研究生,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发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3、培养费收费标准暂定为:非定向培养硕士生每生每年1500元,委培生、自筹经费生每生每年4000元;最终以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九)毕业生就业
1、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到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就业。
2、非定向硕士生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由国家推荐就业,主要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3、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由学校按国家当年的有关政策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招生规模:拟招生50名(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确切招生规模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2、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在录取时可视生源情况在校内适当调整。
3、凡有选考科目的考生必须在网报的有关栏目中填写清楚所选科目,否则由我校指定。
4、我校各招生专业均可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
5、考生如有事询问,请与我校研究生部联系或登陆我校校园网。我校有招生简章备索。
单位代码:89643 网址:www.hnswdx.gov.cn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386号 邮编:410006
联系部门: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电话:(0731)2780216
传真:(0731)2780116 2780216
E-Mail: sss@hnswdx.gov.cn
联系人: 孙霜霜
作者: 责任编辑:流浪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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