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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7-9-20 10:26:54  来源:QQ 

1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⑷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政审材料没有统一格式)。

八、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可在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查询)执行。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确定录取名单。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及报考软件工程硕士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的委托培养硕士生。

非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具体含义:

非定向: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自筹经费:参加全国统考或联考,执行统一的录取标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由学校根据国家就业政策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学校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派遣。

十、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培养硕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4年。

十一、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毕业生就业

委托培养硕士生到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非定向硕士生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由国家推荐就业,主要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由学校按国家当年的有关分配政策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负责派遣。

十三、其它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cn)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请将选定的复试科目代码填入“备用信息1”栏中,否则,将由学校指定复试科目。

3.湖南大学教职工网报时请在“备用信息2”栏中填写“湖南大学职工”,湖南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定填写为“湖南大学XX学院”。

4.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是包括招收非定向及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规划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则根据教育部批准的招生人数、考生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5.本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学科、专业名称或方向后有*的,暂不进行单独考试招生。

6.学费标准: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2008年学费标准为非定向硕士生全程9000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法律硕士、软件工程硕士、MBA、单独考试硕士生除外)全程24000元,法律硕士生全程30000元,软件工程硕士生全程32000元,MBA和单独考试硕士生为全程42000元。

2008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学校将对现行研究生录取类别、奖学助学政策以及学费标准(报湖南省物价局核准)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实施。

单位代码:10532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410082)

联系部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22856 传真:0731-8822863

网址:Http://gra.hnu.cn E-mail: yzb@hnu.cn

一、湖南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指标是多少?

按照适度增长的趋势,我校2008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总指标初步拟定为3000人,具体人数须以国家下达的学校招生计划数为准。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学院所招生人数是由学校拟定的招生规划人数,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学校招生计划数和研究生入学考试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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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责任编辑:流浪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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