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聘“大长今养父”林玄植为兼职 |
商业经济行业门户 - 欢迎加盟 | |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西安 | | |
浙江 | 天津 | 重庆 | 成都 | | |
湖南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湖南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和自命题参考书目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在复试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⑷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报名时须将本科阶段成绩单交我校审查)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⑸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对于毕业后没有就业或就业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报考。
3.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3.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三、我校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直接参加硕士生复试。免试生推荐与接受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办法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cn)。通过我校复试并被接收为我校2008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外校普教应届本科毕业生, 在接到我校接收函后应将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正式“推荐免试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间为2007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8:00-23:00;现场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时间为2007年11月10日至14日
五、报名地点
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在网上所选择的报名点缴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2.参加单独考试、“MBA联考”考生必须直接到湖南大学报名(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在校外报名点报考者报名无效。
3.由高等学校推荐攻读
4.因考试场地的原因,湖南大学报名点不接受校外在职人员和外校应届生报考外校。
作者: 责任编辑:流浪歌手
下一篇更精彩:武汉体育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① 凡本网注明“出处:中网资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网资讯中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网资讯或中网资讯中心”;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网资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投资建议;
③ 本网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无任何商业目的,如因我站作品内容等方面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在自文章发表之日起6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
※ 联系方式:中网资讯管理协调部 邮箱:cnwnews020#126.com(请将#换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