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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68年9月1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大专毕业到2007年9月1日,下同),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 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08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考期间因公外出,可就地报名和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9月10日至9月20日在网上查阅招生专业目录,或于8月中旬向我校研究生招办索取招生目录;
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0月(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每日8:00—23:00。
报名和查询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yz.chsi.com.cn)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网(www.e21.edu.cn)
查询、咨询网址:
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招生信息网(www.grad.hbnu.edu.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对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2007年11月(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地点: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请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四、初 试
1.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日期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全国统考的初试科目为4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数学(二)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湖北
3.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五、复 试
1.我院将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以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以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培养单位自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培养单位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培养单位还可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由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 取
各培养单位根据考生
招收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实行合同制。
八、调 剂
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湖北师范学院各专业方向之间调剂。所报考的培养单位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和落实调剂单位。
作者: 责任编辑:流浪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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