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社会嘹望>>教育>>正文
2005年12月26日 13:51:41 星期一
资料搜索
    
相关文章

湖南一教育局长先贪后捐案昨日三
新义务教育法9月1日实施 学校不得
湖南新田教育局长“先贪后捐案”
教育部:就业率作假“一票否决”
薛兆丰:教育对谁负责
刘仪伟火速找到新饭碗 主持教育台
真吆喝假打 教育乱收费违法案件量
教育部门提醒:小心“买房上名校”
教育部门提醒:小心买房上名校的

“择校”加剧教育不公平 应及早取消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6-8-12 13:17:28 来源:南方都市报  
 添加到收藏夹 字号选择【 】 / 双击滚屏 单击停止

“择校制加剧教育不公平”

有专家称应及早取消,“教育不能步医改失败后尘”

新闻追踪

本报讯(记者朱丰俊实习生张涛)近日,本报连续报道了广州中学生小华和小明(均为化名)的高额择校费问题,引起许多市民和专家的共同关注。他们纷纷表示,择校制
的存在加剧了教育的不公平,应该及早取消。

“优秀贫困生或难享受良好教育”

广东教育学院教授、中国教育经济学会理事张铁明认为,择校风最大的受害者是那些“普通”家庭及其孩子,因为“择校”考的是家长的财力和社会关系。教育中如果“只讲收钱”、只讲市场选择,不讲公平和弱势群体的教育利益保障,会使得越来越多的优秀贫困子弟不能享受良好的教育。

“教育一定不能步医疗改革失败的后尘”。政府如果靠学校自己去挣钱,这是政府错位。如果地方教育预算和支出不能大幅度增加,却依赖于学校创收来补充或减少财政投入,这就是责任推卸。如果把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学校转制的利益结果作为国家机构或小团体自身的“小钱柜”,这是权力寻租与腐败。如果在扩大了教育收费面、提高了教育收费标准的同时,却没能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和更高的教育质量,没能同时扩大教育扶助面和提高贫困生的教育免费额,这就是扩大了教育不公平。

“政府应对薄弱学校加大投入”

广州市政协委员、市教育局研究员李伟成认为,近来出现的填报公费公办的学生被录为择校生现象,问题可能和录取机制的设计有关系。中考报名志愿的填写有很多方法和技巧性的东西,特别是广州今年实行了等级排位,没有明确的分数线的情况下,家长和学生并非专家,难以驾驭。

在我看来,择校费是一把双刃剑,过去广大市民没有择校机会,往往依靠权利、关系、条子来择校,现在变成了金钱择校,一定意义上来说是种进步,但它也制约了无钱孩子取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高中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目前国家允许招收一定比例的择校生,在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只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只是一种过渡。假如政府花大力气,找准路子,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和改造,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总量,使得教育均衡化发展,最终就可以消灭择校费问题。

可推行“教育券”解决择校问题

华师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黄崴认为,由于教育资源不均衡,家长宁愿掏高额择校费让子女到教学质量较好的学校就读。在行政政策无法禁止的情况下,就产生了通过收取择校费这种相对公平的调节方式。在划片就近入学制度安排下,A区学生到B区上学,占用了B区教学资源,理论上应予以补偿。但在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从法律和逻辑上,这笔费用都不应该由家长来出,而是应该建立一种机制,使得补偿费在区与区之间转移。推行教育券制度是一种较好的解决方法,在一个区域内,通过给学生发放教育券,让教育经费随着学生在区域内的校与校之间流动,促进学校之间的竞争,来提高教学质量。 (C001)

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发送给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北京大学海外全职教授造假调查
下一篇文章新义务教育法9月1日实施 学校不得开除学生

中网资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出处:中网资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网资讯中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网资讯或中网资讯中心”;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网资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投资建议;
③ 如因我站作品内容等方面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在自文章发表之日起6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
※ 联系方式:中网资讯管理协调部 邮箱:cnwnews020#126.com(请将#换成@即可)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