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上午,漾田中学的陈猛老师和建水县第七中学的吴家平老师成为了面甸镇此次事件中的第一批被告老师。输了官司走出法院的陈猛老师告诉记者,他下一步将和镇里的其他老师一道将各自的学校告上法庭,因为如果不这样的话,他们自己根本没有能力来偿还这笔贷款。
被骗教师生活窘迫
为了生存要告学校
在成为被告之前,有的老师已经被银行扣除工资2年之久,生存的压力已经让他们有些喘不过气来。而另一场和他们和学校的官司已经山雨欲来,只不过,这一次他们的角色将由被告变成原告。
面甸镇政府领导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镇政府在2005年以前都此事件毫不知情,知道核心始作俑者李兴明死后,所有的问题才浮出水面。镇政府组织工作组调查得知,此案件涉案金额达200多万。
教师:生活窘迫无心教学
面甸镇漾田小学50岁的高级教师李克亚告诉记者,因为欠下了银行50000元,他已经两年多没拿到一分钱工资了。李老师说:“我的老伴没有工作,家里也只有一亩不到的田地,加上我和老伴身体都不好,又有两个还在上学的孩子,基本依靠着亲戚朋友的接济度日。”一个月前,李克亚老师的老伴摔伤了脚,没有钱医治,李老师通过多次努力向学校借了3000元钱才解决燃眉之急。这件事情发生以后,李老师背上了沉重的思想负担,心思都不在教学上。以前教学成绩突出的李克亚老师时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翻看自己从教29年来获得得各种荣誉证书,每当看到这一本本鲜红的证书时,李老师都禁不住老泪纵横。
“被胁迫参加抵押贷款的老师都是各个学校的领导和教学骨干,这些可都是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功臣啊,现在却成了被告,我实在是想不通。”有着16年教龄的面甸镇第七中学教师吴家平拿着法院的传票,心情一直难以平静,他说,这场官司来得太突然,根本就没有思想准备。他说这是他第一次坐上被告席,马上面临着工资被扣的事实,家里上有老下有小,不知道今后怎样生存。
在谈到这场银行告老师的官司时,建水县一名姓雷的法官认为,由于被骗以工资抵押贷款引发的官司在建水县还是第一次,在全国司法界也还未听说过。“教师们的遭遇是值得同情的,但他们的法律观念却很淡薄。”他认为,在签定合同时,特别是类似涉及到三方的合同更是要在三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才能签订。
政府:对此事一直不知情
“在李兴明死之前,我们党委和政府从来没接到任何老师来反映或者是举报,所以政府部门一直都不知道教师抵押工资或房产贷款的事情。”建水县面甸镇党委书记、镇长蒋红芳说,通过调查才得知,教师抵押工资和房产贷款的事情,时间跨度特别大,从1994年起就持续到2005年3月份,经历了三四届政府,直到原镇教委主任李兴明因车祸死亡后,镇党委和政府才陆续接到教师的情况举报。
蒋红芳说,面甸镇党委政府在接到教师举报后,专门组织调查组对此事件进行调查,结果发现情况十分复杂。有一部分人是在被李兴明胁迫的情况下用工资和房产去抵押贷款的,有一部分教师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李兴明借用身份证去贷款,直到李死后,银行部门发来催款通知才知道,还有一部分人在贷款后没有任何凭证,具体情况到现在都很难查清楚。
“要将其定性为个人行为还是政府行为目前还很困难,因为此时间调查难度非常大,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帐目十分混乱,情况十分复杂,更为重要的是当事人李兴明已经死亡,死无对证了。”蒋书记说。
书记:承认政府监管不力
在得到贷款后,面甸镇的基础设施和教学质量也得到了明显的改观,目前已经在全县同类乡镇中名列前茅。但如此长的时间内,盖建了那么多的宿舍楼和教学楼,那里来的钱,作为一个财政十分困难的镇领导来说,难道不会产生质疑吗?面对这一问题,蒋书记认为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限于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双基”普及压力大,二是在政府对财政的监管上确实存在工作不力的情况。因为当时李兴明既当主任又当书记,权利十分大,并且在任时间太长,其行使权利一直缺乏有效的监督。
蒋红芳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了,因为目前的财政监管制度十分健全,全镇所有的财政大权都有镇上统一管理,只要是中心校或者是普通学校需要资金,1000元以上都必须向镇政府申请,经过认真审核后,镇政府才会下拨资金。
调查:涉案金额200多万
蒋红芳表示,这个时间涉及到全镇16所中小学的教师共30多名,涉及金额达到200多万元。镇政府对此事件也比较重视,专门调拨了部分资金对困难教师进行了补助,对资金采用两种方式分配,一是对成绩突出的教师进行了奖励,其次是筹措了资金,以借款的方式对工资被扣生活困难的教师进行了补助,借款金额根据各教师的实际生活情况在2000元到7000元之间。“作为教师来说,他们也是受害者,在工资被扣生活困难的情况下依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我们也深受感动,目前全镇教学工作并没有因为这一事件而受到影响和干扰。”蒋红芳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