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此次大规模清理整治户外广告的依据是什么?
李永忠:共有4个依据。兰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兰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兰州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和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管理大会战”活动实施方案》。这些规定、办法和方案都曾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过,市民和商家们都可以通过拨打电话、上网查 询等方式进行了解。
记者:对户外广告进行的有关规划,能否举行听证?
李永忠:兰州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授权我局负责对城市户外广告进行统一规划,“两场三街”规划先后两次提交规划局、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政管理处、市建管委及专家参加的论证会进行论证,并报市规建委审批,是否举行听证也并非法定程序,在行动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们有权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整体规划。但对广告公司此项建议,今后我们会进行慎重考虑,同时,我们将通过各种方式对《规划》进行公示。
记者:据不完全统计,兰州市现存的“黑”广告约有55万平方米,令人吃惊的是,近郊四区设置的户外广告竟然有90%属违规,市区何来那么多“黑”广告?
李永忠:“黑”广告的形成是错综复杂的历史原因造成的。兰州市的城市管理工作始于1988年,当时借鉴外地城管经验,成立了兰州市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后来又经过一番完善,兰州市的城管工作逐步走向正轨。但是,由于体制不顺,条块分割,协调乏力,历史上曾由城建部门行使的城管职能在具体工作中,与其他如交警、市政管理等部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加之利益推动,造成政出多门,这是“黑”广告产生的最主要原因。不过,今后的城市管理工作将在历史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得到改进,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取信于民。
记者:目前进行的户外广告规划是否具备科学性?
李永忠:规划形成的程序是,由我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规划院、策划院进行规划,而后进行评审会,在此基础上由规划、策划院进行修订,修订的规划由我局报市规划局进行审定,再次进行修改,最后报市规建委进行审定。其是否具备科学性,只有专家有发言权,广告公司无资格认定其是否具备科学性。
本报记者 李国林 《兰州晨报》供稿 (C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