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单位巨额假账老党员“工作异常变动”
“2002年10月,厂领导以提拔我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产’悦力有限公司当财务负责人为名,明确要求我替他们作三千余万元的假账。这种违背我做人做事原则也违反国家法律和财会纪律的决定,被我断然拒绝。随后,我便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当时我已意识到,做出这种抉择,一定会给自己招来祸事,但如果知 道内情的我不站出来,就不会再有人能做出有如此真凭实据的举报,何况自己还是一名有30多年党龄的共产党员。想到这些我心里也就坦然了。”——管保宁
本报记者 倪锋
今年53岁的管保宁是江苏省盐城发电厂原材料会计,他自称自己是一个很本分的小人物,有生以来未做过有悖于道德和法律的事情,也从未做过任何可炫耀的大事情,但他到了知天命的年龄,却因自己的一项抉择而成了当地的新闻人物。
2002年,管保宁因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该厂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金遭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后经其努力以及当地政府领导出面协调,管与电厂在盐城地方法院调解书上签了字,调解书明确“恢复管保宁原工作”。然而就在法院协调书生效后,电厂以一份会议纪要为由拒绝恢复他材料会计工作。日前,本报记者专为此事在盐城展开调查采访。
当事人出身新四军家庭
管保宁,今年53岁,出生在一个新四军老军医的家庭,从小受家庭的熏陶和影响,形成了他严于律己、刚正不阿的倔强性格。1977年3月从部队退伍后,他被分配到盐城发电厂保卫科,两年后经过培训调至财务科工作。1995年12月18日,管保宁与盐城发电厂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财务科工作。该合同还就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作了相应的约定。
在同事的眼中,管保宁是个办事严谨、很讲原则的人。用盐城发电厂一些职工的话讲:“老管是个能洁身自好、恪尽职守的职业会计。每当他谈起自己的工作,他总会说起当年参加会计培训时老师讲的一句箴言,‘会计当之得尔,终身行之可矣’。他说自己要干一辈子的会计,绝不会干任何违法违纪的事情。”
管保宁在记者采访时也坦言:到盐城发电厂财务科工作后,他非常珍惜和热爱这份工作,更希望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永远处于风平浪静之中。因此在单位里管保宁很敬业,并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掌握了会计工作的全部技能。
“要我替他们做三千万假账”
“我的业余爱好是写作,也常在朋友聚会时不揣浅薄地朗读一番自己的散文作品。我的生活就是这样在安逸平静中度过。万万没想到,2002年10月,厂领导以提拔我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产’悦力有限公司当财务负责人为名,明确要求我替他们作三千余万元的假账。这种违背我做人做事原则也违反国家法律和财会纪律的决定,被我断然拒绝。随后,我便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当时我已意识到,做出这种抉择,一定会给自己招来祸事,但如果知道内情的我不站出来,就不会再有人能做出有如此真凭实据的举报,何况自己还是一名有30多年党龄的共产党员。想到这些我心里也就坦然了。”管保宁说,因为他的举报,在2004年3月18日,江苏省盐城市国税局局长签发了一份《公民举报税务违法案件奖励审批表》,表中除记载盐城发电厂违法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金的事实及相应处理措施外还特别写明:“根据规定,拟发给管保宁举报奖金两万元”。
举报之后,惹“祸”上身
“然而,这就这样的事实也没能改变我以前的预感。”管保宁说,2002年12月23日,厂领导因为他的不断举报,以“该员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配,自2002年10月15日至今,拒不报到上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了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经反复劝导无效”为由,单方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从而引发了电厂与他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
据了解,盐城发电厂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是江苏省内向华东地区并网供电的市级火力发电企业之一,属于地方国有企业。2003年6月前,盐城发电厂归属于江苏电力总公司,2003年6月改制以后,其上级单位改为江苏省国信集团。长期以来,盐城发电厂在财务上一直执行着电力企业的管理办法,采取收支两条线、实报实销的财务制度,生产成本增加多少,国家补贴就要增加多少。据管保宁讲,盐城发电厂正是利用这种财务制度的漏洞,通过发电厂自己开办的多种经营企业(三产),在账目上弄虚作假,加大生产成本,套取更多的国家资金。
虽然盐城国税的这份奖励审批表的出现,证明了管保宁的举报是属实的,国家几千万元的经济损失因此得以挽回。但他一回想起这几年自己经历的坎坷,特别是发电厂单方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后依法维权受阻的经历,心里仍然一片茫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