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演员张馨予诉微博博主夏萨沙名誉侵权一案判决生效后,夏萨沙始终未履行判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24日通过官方微博传唤被执行人夏萨沙,要求其立即履行判决。据悉,这是北京市法院首次利用官方微博传唤案件当事人。
24日10时,朝阳区法院官方微博“北京朝阳区法院”发布一条微博,要求夏萨沙立即履行判决,并于2014年5月8日9时到朝阳区法院执行局2012室谈话,报告履行情况。
据了解,因在微博上称张燕(艺名张馨予)是坐台小姐,微博博主夏萨沙被张馨予诉至法院。2013年7月,朝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夏萨沙分别在报纸、其个人新浪微博刊登致歉声明,同时判决夏萨沙赔偿张馨予6.45万元。夏萨沙始终未履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