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让人不理解的是,松江钼业占用国有林地建设的尾矿坝,本来没有任何行政许可和审批手续,而且也没有通过环保测评等环境监察环节,区林业局却屡屡配合钼业公司出具证明,应对上级部门的检查。”周建民表示,“今年4月林业局曾组织松江钼业公司与小岭林场共同对尾矿坝进行测量,结论是尾矿坝实际占用林地面积为403亩,双方还签字为证。没想到事隔3个月,林业局委托的鉴定机构又出具了一份占用国有林地219.7亩的奇怪鉴定,完全推翻了之前的结论。”
记者了解到,由于长期的资源开采与环境保护脱节, 我国林业用地面积正在不断缩小,仅黑龙江省每年减少的林业用地就达10万公顷。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要加快推进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批准实施,严格依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审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控制用地规模,坚守林地红线。
在今年7月国家林业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通知》后,黑龙江省林业厅正在组织开展的全省森林资源管理情况大检查活动,主要是对2009年初以来乱砍滥伐、破坏林地情况进行检查,其中包括工程建设违法占用征收林地情况,即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林地等情况。同时提出,凡在2013年10月底前仍未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审批的,暂停该县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
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保护森林资源的职责,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对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依法查处,不得以罚代刑,不得放弃追究民事责任。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政府工作人员,要督促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追究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李远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