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民警介绍,周禄宝当时也在敲诈江苏省苏州市周庄镇的全福寺。
不过,这一次,周禄宝的如意算盘落空了—就在管理方负责人无奈之下准备打款时,被当地政府获知,提醒管理方及时报案。此时,周禄宝已经写好了正面宣传乌镇修真观的帖子,还没来得及发表,就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一年后,取保候审解除,但案件仍在继续侦查。
对于这次被刑拘,周禄宝一直心怀不满,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安机关作出国家赔偿,但被法院依法驳回。于是,他不断在网上发帖,炒作所谓“公安机关制造冤假错案”散布煽动性言论和恐怖信息,并以反腐为名对苏州、昆山两级党委政府及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领导侮辱诽谤;今年7月,又自导自演了“炸北京”的闹剧,严重扰乱公安机关的工作秩序。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周禄宝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案与涉嫌敲诈勒索案并案侦查。
敛财不择手段
8月9日,周禄宝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同时,有关案件侦查和线索核查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之中。随着侦查不断深入,公安机关发现,周禄宝涉嫌采取类似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和其他犯罪的案件还有多起,涉及北京、河北、安徽、甘肃等多个省市的23个单位,已经查实的敲诈勒索金额接近百万元人民币。其中一起案件中,周禄宝非法获利高达80多万元。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审讯中,周禄宝还与民警谈起了条件—“放我一马吧……我是网上的名人,有很多网络资源,认识很多网站记者和网络知名的写手。我请他们看看苏州的发展,请10个就可以了,报道一下,到时候发挥正能量,对政府也有所帮助……咱这个不需要花100万,10万块钱就好了。 ”
延伸阅读
网上敲诈超2000元即可立案
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主任郝春莉说,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与传统的敲诈勒索行为不同,网络敲诈勒索主要是以在网络上公布对被害人不利的信息为手段,对被害人进行威胁、要挟、恫吓,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由于敲诈勒索罪对威胁的内容和种类没有限制,利用网络实施敲诈行为完全可以包含在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中,因此,网络敲诈行为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4月27日起施行。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即敲诈勒索达到2000—5000元的,就达到立案标准,构成敲诈勒索罪。针对目前猖狂的网络敲诈犯罪,应当予以严厉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