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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出售”国有土地建设旅游别墅为名行骗 仍无人管

来源:时代青年网 时间:2013-07-06 16:20:17

  福建武夷山国有36.42亩土地被“出售”及建设旅游别墅的款项被贪污、挥霍。以武夷山土地建旅游别墅为由 “一女许配二夫”得以行骗。武夷山市大王山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刘玉泉、副总经理钱骅,利用职务之便盗卖国有资产,受贿、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问题。刘玉泉、钱骅自2001年以来,先后利用福建厦门鼓浪屿风景区建设开发公司(国有企业)在武夷山度假区内购得国有出让土地36.42亩土地的使用权,骗取柴文达等人的850万元人民币进行私分挥霍掉。

  2005年受害人柴文达知道真实情况后,为了保护国家利益不受侵犯和损失,便实名向福建省纪检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举报,国有资产被盗卖私分,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经省纪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领导批示转到武夷山市公安局侦办此案。但是在人为的干预和庇护下,7年来武夷山市公安局明显不作为,推诿、扯皮,置上级批示与不顾,任由违法的人继续在社会上行骗。

  2013年5月21日,柴文达接到了武夷山市公安局的一份回访表,大体意思是:该局不存在不作为的情况。并让信访人签署意见,信访人柴文达的意见是:你们立案七年来,对这样一个简单的国有资产被刘玉泉、彭厚斌、钱骅三人倒卖、私分公款案,确实你们存在不作为,我的举报是事实求是的。

  柴文达认为:当年刘玉泉、彭厚斌、钱骅三人之所以明目张胆把36.42亩(国有资产)土地以现金形式收入,并且不入账、不开发票、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私分,谎称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行骗、贪污、私分公款逍遥法外至今,违法行为事实存在,证据确凿,就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为了能还给受害者公道,保护国有资产,希望能把真相公布于群众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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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夷山公安局出示的回访表)

作者:  责任编辑:张 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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